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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税务 2023-09-14




12366温馨提醒:

因12月底前年终决算影响月底前办理申报、扣款、代开发票等常见业务,在此提醒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注意提前安排有关业务办理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年终决算暂停相关业务办理的通知





1.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对于继续延缓缴纳的税费应当在何时缴纳入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7号)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具体缓缴期限见下表:

温馨提醒:

对于缓缴的税费已经到期的,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申报、更正、作废)】模块下查询到享受缓缴的税费,点击“缴纳”进行主动扣款。若您未发起主动扣款的,银行账户金额充足的,税务局后台将进行批扣。请您保证银行账户有充足的金额。

个体工商户已享受个人所得税缓缴的,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行缴款。






2.已享受缓缴2022年7-9月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中小微企业,应何时完成补缴?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43号)规定,阶段性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的补缴,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补缴到位,具体补缴方式由各设区市确定。

温馨提醒:

请同时注意12月底年终决算暂停办理有关业务的时间。若您所在地区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自主确认申报并缴款的,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申报】,左边选择“社会保险费”或“社保费特殊缴费申报”,点击“获取最新数据”,查询最新待申报数据,点击“申报”,状态显示为“申报成功”后,点击信息查询中的“涉税查询”,选择对应所属期并点击“查询”,跳出界面选择对应明细点击“缴款”进行缴款即可。若您所在地区通过批扣扣款,请提前保障单位批扣账户余额充足。






3.企业2022年10-12月享受缓缴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延缓至什么时候缴纳?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2022年第29号)规定,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申报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城镇垃圾处理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因此,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在2022年10月、11月、12月申报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分别延缓至2023年1月、2月、3月缴纳。温馨提醒:对于享受缓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的纳税人,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申报、更正、作废)】模块下,选择“应征凭证种类(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点击“查询”可查看到系统规定的“缴款期限”。在缓缴到期月份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点击“缴纳”进行缴款。




4.本月发现上个月增值税申报错误,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更正申报操作?






对本年度内申报表更正事项:可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左边“常用功能—税费缴纳(申报、更正、作废)”,进入后点击“更正申报”选择申报表种类后点“查询”,选择需要更正的申报数据信息点击“更正申报”。进入更正界面后,点击“数据初始化”→“修改”,填写需要修改的地方,填写完毕后保存,核实完毕后点击“申报”。最后提示“申报成功”后代表已经完成更正申报。若需要补缴税款点击“涉税查询”可以将剩余更正后未缴纳的税款进行补缴。

提示:若过了申报期更正产生补缴税款会有相应的滞纳金。

相关链接:

◆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功能再优化!教您在线更正本年度申报





5.个人所得税APP的登录密码忘记了,如何找回密码?






忘记密码时,可在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重新设置密码。首先需要填写身份信息,再选择一种可用验证方式,验证通过后,然后在重置密码页面完成新密码的设置。





往期回顾




来源:江苏税务12366

审核:江苏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非税收入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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