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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聚焦 | 陈传忠等:生态环境监测发展历程与展望

陈传忠等 环境保护 2023-01-06



【摘要】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不断发展完善,有效支撑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本文在梳理和总结生态环境监测从“跟跑”变为“并跑”,并向“领跑”迈进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立足新发展阶段,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支撑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效能、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理论和战略研究方面提出了未来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发展历程;智慧监测;战略研究
【作者】陈传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正高级工程师;张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工程师,本文通讯作者;于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高级工程师;胡天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高级工程师

本文刊载于《环境保护》杂志2022年第3-4期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1]。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历经40余载砥砺奋进,从20世纪70年代艰难起步,到20世纪80年代成长发展,再到党的十八大后的改革创新,取得辉煌成就,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宝”与“利器”[2-3]。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对生态环境监测发展历程及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对于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创新发展,完成从“并跑”到“领跑”的历史性跨越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环境监测发展的历程


镜像反映环境变化阶段(20世纪70年代—2012年)
随着西方发达国家进入工业化时代,环境污染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等问题逐渐暴露,比如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等。人类逐渐认识到有限的自然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这一对深刻矛盾,《寂静的春天》《增长的极限》《只有一个地球》等环境保护相关著作相继出版,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理念逐渐传播。我国的工业化起步较晚,当时发展和保护的矛盾还没有那么突出,由于受到西方环境保护思潮的影响,我国也开始意识到国内的环境问题。197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起步,我国的环境监测事业也随之孕育发展[4]
支撑考核评估阶段(2012—2020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力度前所未有,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5]。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又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相关文件推动生态环境监测更好与我国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一系列新理念,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生态环境监测发展之路。
智慧监测阶段(2020年至今)
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生态环境监测提出了更高要求,生态环境监测不能只是简单地出具监测数据,而是要实现感知高效化、数据集成化、分析关联化、测管一体化、应用智能化、服务社会化。智慧监测要充分应用人工智能和网络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效智能感知生态环境,通过提升数据挖掘和应用水平,满足政府、企业、公众等对生态环境监测的需要,实现生态环境管理和监测业务的深度融合,更加精准、智能地支撑生态环境管理和决策。
我国环境监测发展历程的三个阶段特征见表1。


我国环境监测取得的成就


边学习边探索前进的“跟跑”过程
1971年发生北京官厅水库死鱼事件后,环境监测这项基础保障性工作得到了关注。1972年,国务院提出要建立全国“三废”监测检验系统规划。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首次对环境监测的职能和任务予以明确,随后,我国环境监测事业参照国外经验不断探索发展。在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中央加大了投入力度,环境监测工作内容拓展为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本阶段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取得的具体成果如下。
初步搭建监测技术体系。首先解决了“测什么”和“怎么测”的问题,参照国外经验,我国相继建立起针对各类污染源的排放标准和针对各类环境要素的质量标准,同时对应这些控制指标建立了相应的分析方法标准。经过不断扩展和完善,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逐渐成形,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逐渐完善监测业务体系。随着环境保护形势的变化,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的业务内容也不断拓展。从对官厅水库污染事件开展调查开始,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经历了从污染事故调查到污染源排放监督,再到环境质量评价的不断发展,业务体系越来越丰富。到2012年,我国已经逐渐形成了覆盖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的常规监测业务,并且继续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和科研监测等业务,生态环境监测对环境保护的技术支撑作用日益凸显。
初步形成监测队伍体系。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过后,各地相继建立起环境监测机构,生态环境监测队伍成为我国早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先锋和主力。随着监测业务的不断发展,生态环境监测队伍不断壮大,从最初只有部分省市的几十家监测机构,到2012年已经发展到全国各级监测站2500余个,监测人员近6万人,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站布局,有力支撑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走中国特色生态环境监测发展之路的“并跑”过程
生态环境监测改革与生态环境管理转型相伴相随。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逐步构建,依据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开展考核、排名、预警,重塑了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改变了总量控制阶段统计数据与监测数据“两张皮”的问题[6-7]。我国生态环境管理以改善环境质量目标为刚性约束,责任主体是政府和企业。西方国家以排污许可设定的排污限额为刚性约束,责任主体是企业。两者有所不同,因此注定我国环境监测发展不会与西方亦步亦趋。
建成发展中国家中首屈一指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已全面覆盖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质量监测,监测指标项目与国际接轨,基本实现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见图1)[8]


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通过体制机制优化和质量控制技术提升,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得到全面提高。完成监测事权上收,覆盖全部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国家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及相关水质自动监测站,切断了地方保护主义不当干预监测数据的途径;实施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减少了地方行政干预,提高了数据真实性和数据质量;完善制度体系,明确监测数据质量主体,确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从制度上加强了监测数据质量源头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技术能力,建立覆盖全国各级环境监测网络的臭氧等重点项目量值溯源技术体系,建成臭氧、气体流量、PM2.5质量浓度等生态环境部门最高计量标准,确保国家网监测数据量值准确可比;加强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建成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实验室、污染物计量与实物标准实验室、环境监测标准规范验证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适用性检测实验室,以及华北、东北、华东、华南、西南和西北6个区域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中心,全面提升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础能力。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水平。生态环境监测的业务和产品更加丰富。在空气环境监测方面,除了常规指标监测,在重点区域开展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组分监测,为污染溯源分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提供了技术支持;在水环境监测方面,开展水生态监测新技术应用,增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管理能力;在生态监测方面,把遥感监测技术和地面观测站相结合,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观测能力;在预警预报方面,建成国家—区域—省级—城市四级空气质量预报体系和联合会商机制,国家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预报准确率达到80%以上,区域和省级基本具备7~10天空气质量预报能力,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大活动空气环境质量保障提供关键支持;在国际合作方面,开展中俄、中哈界河水质联合监测,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为来自120多个共建国家的2000多人次提供监测技术培训。

生态环境监测未来发展的展望


从“并跑”到“领跑”必然需要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真正的“领跑”,应敢于打破现有格局,善于开创新的局面。对现有的监测手段、样式进行大胆的变革,创造中国模式、中国标准。将来在中国标准主导下的生态环境质量与污染排放的监测、评价结果,能够主导设备研制生产,影响全球产业的发展,成为监测大国、监测强国。
支撑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依据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考核,抓住了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是我国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成功扭转了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趋势,推动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继续深化和完善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排名制度,进一步研究考核指标的设置,注重考核公平性、导向性和区分度,通过考核把工作重心切实落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上,激发地方治理污染的动力,充分发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指标棒”作用。
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效能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生态环境监测和管理有机融合起来,形成闭环,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的服务效能。要充分利用监测手段,高效感知生态环境状况,对生态环境质量相关的大数据开展关联分析,精准识别环境问题短板,支撑生态环境质量精细化管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在源头管控方面,要充分发挥监测的作用,推算当地环境容量,明确环境质量主要制约因子,支撑管理部门因地制宜做好产业规划和布局;在环境质量管理方面,做好生态系统的“体检”,综合运用微站、传感器、遥感、走航等监测手段,全面准确研判环境风险,及时做好治理应对,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性;在污染治理方面,充分发挥监测的溯源能力,快速锁定污染源,确定重点污染因子,提高治理工作成效。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理论和战略研究
近年来,生态环境监测的实践发展很快,但从理论与实践关系再认识的高度审视和思考当前的局面,仍存在不足和问题。例如,有些要素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还有优化空间,有些监测方法和手段较为呆板陈旧。这种现象说明当前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相关的理论创新研究十分迫切。要深刻洞察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矛盾和不足,以理论研究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在点位布设方面,要根据不同管理需求“分类施测”,明确点位布设遵循的原则,评价点位要注重布点的科学性以及监测的连续性。考核点位要关注突出问题和改善成效。要区分敏感区与一般区,资源分配方面要适度向敏感区倾斜,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能。在指标选取方面,要突出关键问题、重点区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能切实感受到变化。约束性指标要注重可达性、普惠性、经济性、关键性和可分解性,排名性指标要注重可比性、导向性、赶超性、区分度。

参考文献

[1]陈善荣. 保护生态环境要摸清家底掌握动态[J]. 环境与生活, 2019(6): 85.

[2]陈善荣. 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的40年发展回顾与展望[J]. 环境保护, 2018, 46(20): 21-25.

[3]吴季友, 陈传忠, 赵岑, 等. 关于“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支撑能力提升的思路与目标[J]. 中国环境监测, 2020, 36(6): 1-4.

[4]罗毅. 深化环境监测转型发展[J]. 环境保护, 2010, 38(23): 8-11.

[5]陈传忠, 魏峻山, 胡天洋, 等. 将生态环境监测改革不断引向深入[J]. 环境保护, 2019, 47(15): 9-12.

[6]王金南, 蒋春来, 张文静. 关于“十三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改革的思考[J]. 环境保护, 2015, 43(21): 21-24.

[7]李立峰, 胡静, 胡冬雯, 等. 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政府环境责任考核建议[J]. 环境保护, 2015, 43(15): 45-49.

[8]吴季友, 陈传忠, 蒋睿晓, 等. 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成效与展望[J]. 中国环境监测, 2021, 37(2):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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