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税路通·鹭税畅行”对外投资税收锦囊——巴西篇(下)

厦门税务
2024-08-28


经过上期《对外投资税收锦囊——巴西篇(上)》的介绍,我们对巴西的企业所得税有了初步的认识,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巴西的个人所得税。





一、居民纳税人
(一)判定标准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被认为是巴西税收居民:

①永久居住在巴西,即该个人的习惯性居住地为巴西;

②在境外的任何巴西政府机关或机构工作;

③进入巴西:持永久签证,该人自入境之日起即成为居民纳税人;持临时签证,雇佣关系下来巴西工作或“培养医生”项目中取得医学奖学金的个人,从入境日起;12个月内在巴西停留超过184天;入境后12个月内获得永久签证,即使停留小于184天;

④拥有非居民身份的巴西公民并且返回巴西永久居住,自返回之日起;

⑤暂时或永久性的离开巴西,未在法定时限内向税务机关提交他们的非居民身份的适当声明。





(二)应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包括从资本或工作中所产生的世界范围内的收入,以及出售资产或权利时实现的收益,还包括纳税人的净资产与其报告的收入不对应的任何增加,除非纳税人证明增加是有合理原因的,如免税所得等。一般而言,全部所得均应按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除非在特定法规下该个人视同企业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总收入减去允许扣除额和津贴的余额计算。





(三)税率

  2023年5月22日,巴西税务机关修订了个人所得税条例,主要更新了月度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

1.收入和资本利得适用税率,详见表1:

表1 收入和资本利得适用税率

(自2023年5月起)

2.源泉扣缴

个人取得的就业收入和企业支付的收入,适用源泉扣缴。代扣代缴的税款一般被视为预缴款,并可冲抵纳税人的年度个人所得税额。员工因参与利润分享计划而从雇主取得的收入,适用代扣代缴的征管方式,适用税率详见表2:

表2 员工参与利润分享计划从雇主取得的收入适用税率(自2023年5月起)








二、非居民纳税人
(一)判定标准

巴西境内的个人若不满足居民纳税人定义,则作为非居民纳税人。此外,当巴西税收居民离境时且提交离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则即时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若其未在离境时进行离境个人所得税申报,则将在离境12个月后被认定为非居民纳税。





(二)应税所得及税率

  如非居民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无专门规定的税率,则适用15%税率;如有专门规定的税率,则适用该税率。对于资本利得,非居民纳税人享受与居民纳税人同样的15%—22.5%累进税率和税率适用标准。表3为简要概括常见不同所得类型及其适用税率:

表3  常见不同所得类型及其适用税率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中国居民赴巴西投资税收指南的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中国居民赴巴西投资税收指南》。 

往期推荐












1.“税路通·鹭税畅行”对外投资税收锦囊——美国篇(上)2.

“税路通·鹭税畅行”对外投资税收锦囊——美国篇(下)


3.“税路通·鹭税畅行”对外投资税收锦囊——中国香港篇(上)4.“税路通·鹭税畅行”对外投资税收锦囊——中国香港篇(下)5.

“税路通·鹭税畅行”对外投资税收锦囊——沙特阿拉伯篇


6.“税路通·鹭税畅行”对外投资税收锦囊——巴西篇(上)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国际税收管理处 同安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厦门税务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