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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未成年人成为“被手机耽误的一代”——未成年人手机沉迷问题分析与教育干预

CET 2022年第2期 中国电化教育 2023-03-26

秦玉友,王玉姣

引用请注明以下信息:

秦玉友,王玉姣.不让未成年人成为“被手机耽误的一代”——未成年人手机沉迷问题分析与教育干预[J].中国电化教育,2022,(2):1-7.


随着手机的网络化、智能化、普及化,手机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未成年人手机沉迷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指出,过度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往往对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在越来越多国家这个问题已经上升为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关切[1]。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指出,全世界互联网用户中,约三分之一为18岁以下的儿童与青少年[2]。我国未成年网民也呈现出数量大、比例高的特征。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数量达9.89亿,手机网民9.86亿,未成年网民(19岁以下)占比达16.6%[3]。调查显示,有近三成孩子有智能手机,26%的孩子每天使用手机上网的时长在1小时以上,34%的孩子有“手机依赖”的表现[4]。有手机依赖学生占比呈逐年增加趋势,中学生手机依赖问题比小学生更严重,在个别学校中有手机依赖或手机依赖倾向的学生占比近七成[5]。未成年人手机沉迷问题已日趋严峻,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未成年人手机沉迷问题,今天的未成年人将面临成为“被手机耽误的一代”的风险。

一、未成年人手机沉迷的主要表征归纳

在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裹挟下,手机功能实现了数字化时代的巨大飞跃,反过来手机又以其自身的便携性、私密性、易操作为网络社区多样化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伴随着手机使用人数的急剧增长,作为“数字原住民”的新一代未成年人成为手机沉迷的主要群体。手机游戏成瘾、手机视频迷恋、手机社交依赖、手机学习异化等多种沉迷表现贯穿于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成为必须正视和有效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手机游戏成瘾
2018年,世界卫生组织将游戏成瘾(Gaming Disorder)列为成瘾性疾病[6]。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1),如果一个人在至少12个月的时间里无法控制自己的游戏习惯,将游戏置于其他兴趣和活动之上,并且不顾游戏带来的负面后果继续玩游戏,那么他就适合被诊断为游戏成瘾[7]。手机游戏成瘾是指手机游戏用户在生理和心理上对手机游戏这一活动产生长期依赖的现象。一般表现为无节制、无意识地长时间沉溺于手机游戏中,而一旦停止手机游戏,则会表现出难受、焦虑、易怒等多种症状。
随着手机的普及,手机游戏作为更加智能化的游戏形式,吸引了广大未成年人的注意。具有高刺激、强互动特征的手机游戏,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往往是难以抗拒的。2020年,在我国未成年网民中上网玩游戏的比例高达62.5%,其中玩手机游戏的比例为56.4%,在工作日玩手机游戏日均超过2小时的占未成年手机游戏用户总数的13.2%[8]。手机游戏进入了绝大多数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缺乏恰当引导与教育干预的未成年人往往无法摆脱手机游戏的诱惑,未成年人手机游戏成瘾问题逐渐普遍化。
(二)手机视频迷恋
英国一家健康研究中心曾指出,只要你每天看电视平均3小时以上,就可能患上“电视综合征”[9]。手机网络视频作为智能化时代电视视频小屏化、便利化的延伸,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电视综合征”,将“电视迷”引向了“手机视频迷”,形成了手机视频迷恋。手机视频迷恋是指视频观看者平均每天观看手机视频超出正常休闲娱乐时间限度(通常为2—3小时),长期沉浸于手机视频观赏活动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观看手机视频时,常常容易产生自我代入,无法自拔的沉浸式情绪体验,进而引发肩颈酸痛、头晕脑胀等生理不适问题。而一旦停止观看视频,会感到心理上的空虚感和无所事事感。尤其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经常沉浸在手机视频情景中,他们更难区分现实世界与视频构建的剧情化世界,甚至出现简单模仿的行为举动。
伴随着手机休闲娱乐功能的不断扩展,观看手机视频成为人们打发无聊时间的主要活动,而手机短视频更迎合了用户打发碎片化时间的现实需求,获得了人们的青睐。2020年,我国经常收看短视频的未成年人比例达到49.3%,其中,小学生网民收看比例达到38.8%,初中和高中生网民分别为59.7%和60.2%,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网民达到67.0%;且10.6%的未成年网民在工作日收看短视频超2小时,在节假日该比例则提升至19.0%[10]。未成年人沉迷手机短视频呈现出比例高和时间长的特点,尤其是随着年龄增长,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收看短视频的比例与时间不断攀升。
(三)手机社交依赖
手机社交依赖是指社交人群在互动交往过程中更多地依托于手机,而对现实的社交情境持回避、逃离态度的现象。一般表现为网上社交时,能够轻松自在而又饱含热情地沉浸于手机构建的新型网络社区中,积极与网友进行信息交流、信息共享、留言互动等多项社交活动;而一旦回到现实社交情境,则往往难以适应现实场景内的面对面互动,容易产生孤独感和失落感,表现出社交障碍,并希望尽快回到手机网络社区。
新一代未成年人在网络社区中成长,对网络社区的熟悉度和认可度较高,对手机网络社交更容易产生依赖。2015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调查显示,61.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经常使用网络社交软件,21.3%的受访者坦言会随时随地刷屏,62.8%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对网络社交的依赖程度比较强,15.8%的受访者对网络社交的依赖程度非常强,受访者中00后占1.0%,90后占27.8%[11]。继手机的便携性与交互性极大地提升用户手机社交的便利性之后,逐渐多样化的手机社交活动更加剧了未成年人的手机社交依赖。2020年,在未成年网民中,上网聊天占比高达55.1%,使用社交网站达到30.9%,逛微博、论坛均达到10%以上,参与粉丝应援①达到8.0%[12]。多样化的社交形式、高参与的社交频率叠加,进一步加重了未成年人的手机社交依赖。
(四)手机学习异化
手机学习异化是指未成年人在学习的过程中,产生不经深入思考、无意识、过度使用和求助手机,直接搜寻问题答案的现象。随着手机的普及与嵌入手机网络的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未成年人不当使用手机作为捷径化学习工具问题逐渐加剧,引发了手机学习异化问题。手机学习异化主要表现为未成年人在学习或完成作业过程中,往往放弃主动思考,简单选择手机“搜题”,通过手机“告知”答案。
在未成年人各种使用手机的活动中,使用手机学习往往是家长和教师最不会干预的。尤其是新冠疫情背景下,线上教育、线上学习广泛普及,甚至逐渐常态化,手机成为未成年人普遍使用的学习工具。数据显示,在疫情期间,93.6%的未成年网民通过网上课堂进行学习;2020年,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后,通过互联网学习的未成年人占比已达到89.9%,其中做作业、复习学过的知识和在线答疑的占比最高,均达到40%左右[13]。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不仅提高了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也衍生了大量的线上课程和线上教育资源,导致未成年人不得不通过手机学习,甚至捷径化通过手机完成作业,未成年人手机学习异化问题不断严峻。
二、手机沉迷对未成年人发展的主要危害分析
多样化的手机使用活动导致未成年人手机沉迷,衍生出多重现实问题。这些问题给未成年人学习和发展带来了不可忽视的不良影响,甚至产生诸多危害。未成年人长时间沉迷手机引发了睡眠不足、近视、超重、肥胖等健康问题,导致身体机能下降;过度化沉迷手机影响了正常的社会性发展,诱发抑郁等心理疾病;捷径化使用手机学习,影响了学习能力与学习动力、学习毅力的发展,弱化学习力;无序性沉迷手机引发了违法犯罪等多种失范行为,对未成年人未来的正向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一)长时间沉迷手机导致身体机能下降
在便捷化、高刺激、娱乐化的手机使用过程中,未成年人往往容易丧失时间感,长时间沉浸于手机网络社区,给身体带来了极大危害。一方面,长时间沉迷手机导致未成年人睡眠不足,近视率增加。世界卫生组织曾发出警示,屏幕使用时间与较短的睡眠时间相关联[14]。长时间沉迷手机容易引发未成年人的晚睡行为,进而产生睡眠不足问题。相关研究指出,与使用传统手机的青少年相比,拥有智能手机的青少年在睡前更多地使用电子媒体,因而拥有智能手机与青少年晚睡行为有关[15]。2020年,我国青少年睡眠不足的现象依然明显,只有46.4%的青少年在上学日每晚可以睡足8小时及以上,平均睡眠时间为7.8小时[16]。过长的“小屏幕使用时间”加剧了未成年人的用眼过度,引发近视问题。国家卫健委报告,2020年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2.7%;其中6岁儿童为14.3%,小学生为35.6%,初中生为71.1%,高中生为80.5%[17]。长时间沉迷手机扰乱了未成年人正常的生活作息,不利于其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更对其用眼卫生造成了直接威胁。
另一方面,长时间沉迷手机导致未成年人超重、肥胖现象严重,运动水平下降。世界卫生组织表示,屏幕使用时间与脂肪过多、运动发育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利或无效关联[18]。长时间沉迷手机势必导致未成年人长期缺乏体育运动,引发超重、肥胖问题。研究发现,每天超过2小时久坐不动使用媒体的男孩和女孩超重的可能性,分别是其他男孩和女孩的1.69倍和1.22倍[19]。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的健康情况有了明显改善,但在超重和肥胖率上有一定程度上升[20]。长时间沉迷手机导致未成年人运动量不足、运动水平低下。数据显示,全球80%的青少年缺乏足够的体育活动[21]。长时间的手机使用行为使得未成年人身体运动时间被挤压,身体机能下降,体力耐力不足,跑步等体育运动不能达标。
(二)过度化沉迷手机诱发心理疾病
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对手机直观、高刺激的内容偏好明显,因而手机沉迷问题也更加突出。世界卫生组织表示,屏幕使用时间与社会心理健康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利或无效关联[22]。对手机的单一偏好使未成年人过度化沉迷手机,对其他社会活动不感兴趣,增加了其社会适应不良、抑郁等心理疾病的发生率,严重影响其社会性的发展与社会心理健康。
一方面,手机为未成年人构建了一个虚拟化的网络社区,过分沉溺其中增加了未成年人与现实世界的断裂感,产生社会适应不良问题。未成年人更擅长手机网络社区的交流和互动,并且在网络社区“无所顾忌”,但在现实社会中却忽视甚至回避与同辈的互动机会,形成“网络社区的叱咤风云者”与“现实社会的胆怯者”的鲜明对比,现实的社会性发展得不到满足,导致社会适应不良,进而引发抑郁等心理疾病。国外研究人员提出了“脸书(Facebook)抑郁症”,把它定义为青少年在脸书等社交媒体网站上花费大量时间,然后开始表现出典型的抑郁症状的现象[23]。据估计,全球10—19岁的青少年中14%患有精神健康问题[24]。《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19-2020)》显示,2020年,我国青少年有轻度抑郁的为17.2%,有重度抑郁的为7.4%,其中,小学阶段的抑郁检出率为一成左右,初中阶段的抑郁检出率约为三成,高中阶段的抑郁检出率接近四成[25]。同时,手机迎合未成年人偏好形成的模式化、类型化内容更禁锢了未成年人的视野,使其视野逐渐狭窄,强化了个人的狭隘性,更易引发心理疾病。
另一方面,未成年人极易成为网络欺凌的对象,长期遭遇网络欺凌且在遭遇欺凌时缺乏主动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的未成年人,更易产生焦虑、抑郁等严重的心理疾病。网络欺凌通常被定义为“一个群体或个人使用电子接触方式,反复地、长时间地对无法轻松保护自己的受害者实施的攻击性、故意性的行为”[26]。全球网络欺凌调查显示,在全球范围内,三分之一的父母报告他们社区的未成年人经历过网络欺凌,全球手机网络欺凌发生率约为45%,中国未成年人手机网络欺凌发生率高达58%[27]。网络欺凌与传统欺凌不同,它不一定涉及身体、权力或力量,它可以完全匿名进行,触及更大的受众,并可能利用多种手段伤害他人[28]。在网络欺凌中,未成年人多处于被欺凌且无处排解、无处求助的弱势地位,害怕、焦虑的情绪增加了其罹患抑郁等心理疾病的风险。
(三)捷径化使用手机弱化学习力
一般来说,学习作为一种低刺激的活动,往往需要较长时间投入才能获得结果与反馈,而未成年人在学习时往往有一种希望尽快获得结果的潜在心理需求。承载海量、易获得教育资源的手机恰恰迎合了这种心理需求,成为未成年人学习、完成作业的“偷懒”工具。未成年人不分学习任务性质的直接使用手机寻找答案,与学习上的思考偷懒偏好相遇,捷径化使用手机弱化学习力的危害便凸显了出来。世界卫生组织表示,屏幕使用时间与认知发育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利或无效关联[29]。捷径化使用手机使未成年人的学习演变成一种被动性的“抄答案”行为,影响了学习能力提升,损害了学习兴趣培养,不利于良好学习习惯养成,从而弱化了学习力。
一方面,未成年人沉迷于捷径化使用手机直接寻找答案而不愿意通过学校倡导的适切化方法策略掌握知识、解决问题,影响了其学习能力。在未成年人的学习过程中,任何一项学习任务都包含了对基本知识掌握、学习策略训练以及学习能力培养的要求。然而,未成年人捷径化使用手机学习,使得本应独立或在教师、家长适当帮助下学习的基本知识、掌握的学习策略与形成的学习能力异化为对作业答案的简单复现。不同学习任务要求下的问题解决策略沦为简单粗暴的手机“一键操作”,替代了运用恰当方法正确解决问题的有意义学习过程。未成年人新型的手机“抄作业”策略与家长教育孩子的“省事”倾向相遇,原本的思维和学习能力的训练过程被家长无意识地省去。捷径化使用手机学习使学习变成了一件“力气活”,丧失了认知和思维过程的学习活动弱化了学习的多维意义,造成了未成年人学习能力的下降。
另一方面,未成年人长期捷径化使用手机学习影响了其良好的学习体验,导致其学习的动力系统(外在动力和学习兴趣)和毅力系统(学习习惯和学习意志)[30]难以建立,造成了学业成绩的下降。调查显示,11.5%的未成年人认为网络学习时间过长会造成学习退步[31]。未成年人长期捷径化使用手机寻找答案,使得学习变成了一个简单重复、毫无意义的机械行为,直接损害了未成年人学习兴趣的培养和对知识有用性的感知,导致未成年人无法建立起正常的学习动力系统。同时,未成年人对捷径化使用手机复现答案的路径依赖,影响了其坚持通过恰当方法克服困难、探索答案的学习习惯与学习意志,无法建立起学习毅力系统。捷径化手机学习中,未成年人学习动力耗竭叠加学习毅力缺失,影响了其学习力的发展。
(四)无序性沉迷手机引发失范行为
在准入限制不完善的手机网络社区中,信息资源良莠不齐,上网群体鱼龙混杂,相应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未成年人沉迷手机呈现出无序性样态。在社会生活的某一特定领域中,如果没有明确的标准指导人们的行为,失范就会出现[32]。手机网络社区容易形成社会监控的盲区,更容易成为未成年人失范行为的“重灾区”。未成年人无序性沉迷手机极易导致道德问题、违规问题、违法问题以及犯罪问题等多重失范行为。
一方面,手机网络社区信息资源收发的匿名化与传播的无序性使得未成年人更易产生道德问题和违规问题。在手机网络社区中,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独立社交账号,社交群体内部的信息交流是昵称化、匿名化的。未成年人可以抛开现实社会中扮演的角色,重塑自己的网络新角色,加剧了未成年人在手机网络社区中行为的随意性,增加了未成年人道德问题与问题行为产生的风险。在手机网络社区中,信息传播弥散,未成年人更易接触不良信息。2009—2019年,近七成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近六成的未成年人被害刑事案件都存在未成年人不正常接触网络不良信息的问题[33]。在手机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下,未成年人极易产生失范行为,其失范行为在手机网络社区中也更易弥散性、无序性传播,并难以得到及时控制。在难以得到及时纠正与干预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这些失范行为往往会愈演愈烈。
另一方面,未成年人无序性沉迷手机导致其接触的上网人群鱼龙混杂,更易接触到与之“共鸣”的行为失范群体,容易模仿行为失范群体“学坏”,个别未成年人与行为失范群体“比着做坏事”的风险增加。有调查显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呈现出侵财型犯罪占主体地位、初中及以下学历犯罪占比越来越高、共同犯罪特征明显等特征[34]。在手机网络社区中,未成年人可获取、接收到的行为失范案例数量庞大,失范行为类型多样。未成年人自制能力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叛逆性强,行为失范群体往往会成为其“学坏”的“榜样”。这些“坏榜样”借助网络,理论上可以同时态、无边界地影响到网络社区中所有对他们缺乏“免疫力”的未成年人。在网络社区中,与其他行为失范群体相比,未成年人行为失范群体更容易为增加自己的存在感,而产生“比着做坏事”的风险。
三、未成年人手机沉迷的教育干预措施探讨
在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的过程中,讨论“使用手机干什么”和“如何使用手机”比讨论“是否应该使用手机”更具建设性。因此,有效地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合理适度使用手机是避免其沉迷手机的应有之义。为防治未成年人手机沉迷,在国家教育干预政策基础上,多元利益相关主体应严控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的年龄、空间和时间“红线”,干预未成年人的手机使用时长、接收内容、“触网”行为,帮助未成年人形成正确使用手机的意识与行为。
(一)严控未成年人手机“触网”红线
在对未成年人沉迷手机行为进行教育干预过程中,确立并严控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的“触网”红线是基础性举措。防控未成年人“触网”红线应从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的年龄、空间和时间三方面进行强制性规定,避免未成年人因过早、过界、过度使用手机而对其健康发展造成不必要的影响与危害。
严控手机“触网”年龄红线。从接触手机的机会看,作为“数字原住民”的未成年人从出生就生存于网络环境之中,这使破解未成年人手机“触网”低龄化问题迫在眉睫。2020年,我国小学生在学龄前首次使用互联网的比例已达到33.7%[35]。使用手机对儿童早期视力发展具有更大的负面影响。早在1999年,美国儿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AAP)就提出了“屏幕时间”这一概念,建议2岁以下孩子不要接触电视等电子设备[36]。2019年,世界卫生组织建议,1岁以下儿童不要接触任何电子屏幕[37]。确定“触网”年龄红线已成为国际社会倡导的严控手机“触网”低龄化的重要教育干预举措之一。针对手机“触网”低龄化问题,我国应遵循儿童的生长发育规律,借鉴世界标准,确立合理的手机“触网”年龄,积极向社会、学校和家长宣传,并督促其遵照执行。
严控手机“触网”空间红线。从携带手机的空间来看,学校作为专门学习场所,杜绝未成年人将手机带入学校或课堂已成为一个明文规定。2018年,法国提出,禁止3—15岁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38]。2021年,我国提出,要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39]。对未成年人特定场所内携带手机行为予以限制性规定,要求“有限携带手机进入学校”“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课堂”应成为防控未成年人手机“触网”的空间红线。另外,家庭场域内,卧室作为未成年人的休息场所,是一个较为私密的空间,私密空间更容易引发未成年人沉迷手机行为。1999年,美国儿科学会曾建议:在孩子的房间里创造“无电子媒体”环境[40]。强调“卧室不能携带手机”,严控未成年人私密空间内的手机“触网”行为,应成为防控未成年人手机“触网”的另一空间红线,亟需得到社会的关注和父母的重视。落实空间红线需要家校协同,家长“不给手机”与学校“不让带手机”形成合力,保证未成年人学习、休息空间不受手机干扰。
严控手机“触网”时间红线。夜晚是未成年人身体休整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段,保持良好的睡眠于未成年人而言至关重要。然而,夜晚是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最集中的时段,未成年人在夜晚时段沉迷手机极易导致睡眠不足,并且在灯光不足情况下使用手机对其视力会产生更大负面影响。2019年,教育部提出,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41]。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再次重申,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42]。未成年人娱乐性手机使用的最晚时间同样应该引起注意。2021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署提出,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43]。国家在制定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特定时间的禁止性规定时,应将未成年人其他非教育培训类手机娱乐活动开放时间纳入法律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充分的休息时间,防止用眼过度。
(二)保障未成年人手机使用时长合理化
单位时间内手机使用时长是衡量是否手机沉迷的操作性指标,因此相关部门出台的防治未成年人手机沉迷的政策一般都包括限制单位时间内使用手机的时长。时间维度下,保障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时长合理化,必须贯彻使用时长的单次合理、总量合理和结构合理三大原则。
贯彻单次合理原则,保证未成年人每次使用手机时长适度。在国家政策语境内,对未成年人使用手机学习的单次时长提出了要求。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44]。使用手机单次学习时长规定不仅要具备操作性,更应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用眼卫生与有意注意时长。伴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手机娱乐更容易造成未成年人手机沉迷,关注未成年人单次使用手机娱乐时间过长问题更具现实的紧迫性。2018年,教育部等八部门提出,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45]。2021年,国家新闻出版署提出,严格落实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所有网络游戏必须接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46]。防沉迷系统的建立对于防止未成年人单次使用手机时间过长问题具有关键性作用,相关部门应尽快着手促进防沉迷系统嵌入每一个手机客户端。
贯彻总量合理原则,保证未成年人在单位时间内使用手机累计时长适度。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五部门提出,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47]。使用电子产品总时长占比的规定为未成年人手机学习的累计时间确立了标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还提出,要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48]。在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时长规定之外,2018年,教育部等八部门提出,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49]。针对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的总时长,应将学习目的与非学习目的的手机使用时间统筹考虑。2019年,世界卫生组织曾建议,2—5岁的儿童每天静坐接触电子屏幕的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越少越好[50]。相关部门应进一步细化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单位时间内手机使用总时长规定,使手机使用时间严格控制在合理时长范围内。
贯彻结构合理原则,保证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时长结构适宜。2018年,国家卫健委建议,学生每学习40分钟左右,要休息10分钟[51]。在未成年人手机使用中,规定单次使用手机一定时长后必须进行一定时长的休息,既反映了用眼卫生需要,又成为优化未成年人手机使用时间结构的重要保障。教育部等八部门提出,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52]。规律性的休息时间对未成年人长时段的手机使用时间进行了阶段化分割,减缓了其长时段使用手机带来的“屏幕压力”。学校与互联网企业应积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的休息时间规定,保证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时间的结构合理性。
(三)推进未成年人手机接收内容分类化
面对手机网络呈现出的良莠不齐内容,如何避免未成年人接触与浏览儿童不宜内容和不良内容成为教育干预的重中之重。因此,推进未成年人手机接收内容分类管理应遵循人群分类原则与质量优先原则,帮助未成年人有效区分适宜内容与不适宜内容,高质量内容与低质量内容。
推进手机接收内容人群分类原则,保障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时,能够直接进入青少年模式,且在该模式内浏览与接触的内容符合其具体年龄特征。2021年,教育部提出,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上网设施,应当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避免学生接触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53]。中央网信办提出,未成年人进入青少年模式后,所有网络视频用户使用时段、服务功能、在线时长均受限,只能访问专属内容池[54]。在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基础上,落实青少年模式必须坚决避免无视未成年人使用成人身份证注册信息、购买账号等行为,推行更加精细化的内容-人群匹配检测方式。同时,相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青少年模式下的内容适宜性,督促互联网企业对手机客户端的海量数据进行内容管理与审查,及时对违禁内容予以禁止与处罚,防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内容。
推进手机接收内容质量优先原则,保障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时,其浏览与接触的内容是分质量等级的。首先,要严厉打击与及时清除以迎合“偷懒”心理、追求刺激心理等增加吸引力的内容。2021年,国家规定,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55]。其次,国家和相关网络企业应采取一定举措对未成年人可接收内容进行分类型质量等级评估,把未成年人可接收内容按类型分成学习类、游戏类、社交类、视频类等,并对不同类型的内容进行优良评估。最后,对评估后的内容按照质量高低进行排序,对高质量内容优先推荐,保障未成年人接收更高质量的内容。
(四)指导未成年人手机“触网”行为适度化
指导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适度使用手机是保障未成年人理性“触网”的最后一公里。2021年,《全国首个“区域教育质量健康体检”报告》发现,父母有手机依赖行为,其子女手机依赖的概率几乎翻倍;如果教师能更多地关注学生,则会减少学生对手机的依赖[56]。因此,指导未成年人手机“触网”行为适度化需要遵循家长引导原则与教师引导原则,家校合力,实现对未成年人手机“触网”行为的正向教育干预。
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的行为大多发生在家庭场域内,家长榜样作用非常重要。从家庭的作用来讲,家长引导原则强调家长使用手机的态度、行为对未成年人手机使用行为的正向影响。首先,家长要形成适度使用手机的习惯,以身作则教育孩子从幼年阶段开始认可理性使用手机的意识和行为。其次,家长要提升网络媒介时代的育儿素养,既要持积极的心态来看待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的行为,善于引导他们适度使用手机,又要避免使用这一媒介作为电子保姆[57],避免“图省事”式利用手机“哄孩子”的现象。最后,家长要了解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的状况,将其手机使用状态限于青少年模式,并使其认同且习惯于青少年模式。
从学校层面的干预来讲,教师引导原则强调教师不仅要正向引导未成年人手机“触网”行为,而且要从教育角度培养其良好网络媒介素养。2021年,教育部提出,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58]。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避免出现因个人工作便利而不当依赖手机进行学生教育与管理的现象,应增加线下课堂情境中与学生的互动,引导未成年人投身于现实情境的学习,缓解其手机沉迷问题。同时,教师应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开展正式网络素养教育的任务,引导未成年人形成正确使用手机的态度与认识,将手机看作一种工具,而不是演化为被手机支配的人。


① 通过互联网进行粉丝应援成为未成年网民的一种新的网上社交与休闲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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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9月25日例行新闻发布会散发材料之二: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版)[EB/OL].http://www.nhc.gov.cn/wjw/zccl/201809/820dd3db393c43c1a230817e2e4b9fd5.shtml,2021-10-05.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Z].

[54]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视频平台全面推行青少年防沉迷系统[DB/OL].http://www.gov.cn/xinwen/2019-05/28/content_5395405.htm,2019-05-28.


作者简介:

秦玉友: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农村教育、教育政策。

王玉姣: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农村教育、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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