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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可荣:乡村集体记忆重构与价值传承

鲁可荣 民俗研究 2022-04-25

作者简介



鲁可荣,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农业社会学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国家社科重大招标课题子课题各1项,完成省部级课题8项及其他课题10余项。出版专著《精准扶贫与乡村再造——基于云南禄劝实践的反思》《农村社会组织建设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基于浙江实践的研究》等11部。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其中人大复印资料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4篇。


乡村集体记忆重构与价值传承


摘 要:在乡村振兴背景下,面对传统村落日益解体、传统文化逐渐凋敝以及乡村集体“失忆”等问题,加强传统村落集体记忆重构和乡村价值传承刻不容缓。通过系统解析传统村落集体记忆的内涵、构成要素及主要类型,确认传统村落集体记忆是乡村价值传承的重要载体,并与村落可持续发展互融共促有机协调。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需要重构传统村落集体记忆有机体系,进一步发掘整合与传承拓展传统村落所蕴藏的多样化集体记忆和多元性价值,激发乡村内源式发展动力,探索传统村落集体记忆与乡村价值活态传承有机融合的基本路径,促进传统乡村全面振兴。


关键词:传统村落;集体记忆;乡村价值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推进,各地大量撤村并居,由此引发了村落“空心化”、乡村文化“荒漠化”、乡村集体“失忆”乃至“断根”等现象。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随后山东、浙江、山西等地陆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乡村记忆工程。然而,乡愁是什么?如何才能记得住乡愁?尤其是如何有效延续乡村集体记忆和传承乡村价值,并使其成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指出,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因此,在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应依托乡村社会原有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基础,充分挖掘以农耕文明为代表的传统乡村文化的历史价值,传承和重构传统村落的集体记忆,充分发掘、整合、传承与拓展传统村落的多元性价值,重塑乡村共同体,为整体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内在精神动力。


一、传统村落集体记忆的内涵、构成要素及类型解析


(一)传统村落集体记忆内涵

有关集体记忆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提出的“集体意识”和节日仪式中的“集体欢腾”。集体意识是由社会成员在保持个性的同时,在交往中因共同利益、共同需求、共同价值评价等而形成的共有思想观念。人们通过共同回忆创造出一种凝聚感,从而形成了“集体意识”,并将其作为社会整合的主要工具。哈布瓦赫认为,集体记忆弥补了欢腾时期和日常生活时期之间的空白,集体记忆是特定社会群体成员共享往事的过程和结果,保证集体记忆传承的条件是社会交往及群体意识需要提取该记忆的延续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多学科开始关注集体记忆研究,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侧重历史呈现的“历史记忆”,关注社会功能的“社会记忆”,强调文化意义的“文化记忆”,以及体现互动过程的“沟通记忆”等。例如,诺维克认为,集体记忆的核心特征是非历史性,甚至反历史性的,集体记忆是一个不断制度化的过程。韦尔策将集体记忆分为同质型、互补型和冲突型三种集体记忆类型,它们是同一集体内成员建构记忆的不同结果。阿斯曼分析了从个人记忆到集体记忆,再通过沟通和分享的过程,最终形成了一种较普遍而且形式清晰的文化记忆。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以及传统乡村优秀文化传承的不断重视,国内学界关于乡村集体记忆的研究成果也逐渐增多,主要涉及档案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管理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关于乡村集体记忆的相关研究最早出现在文学和传播学领域,通常以“乡土记忆”“乡土情结”“乡土情感”“故土记忆”以及“乡愁”等概念来表述。例如,章姗霞认为,乡村记忆是一定地域内的村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所保存下来的有关乡村的共同记忆,是村民共有的精神家园与维系代际关系的精神纽带。徐璐认为,乡愁是一种集体记忆,并从集体记忆的理论视角分析了乡愁产生机制和建构路径。

不同学科对于集体记忆内涵界定不一,对特定类型的乡村记忆的理解也莫衷一是。保罗·康纳顿认为群体记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有某种灵活性,既包括小的面对面的社会(如村寨和俱乐部),也包括广有领土的社会,其多数成员不能彼此亲知(如民族国家和世界宗教)。“一个村子非正式地为自己建构起一段绵延的社区史:在这个历史中,每个人都在描绘,每个人都在被描绘,描绘的行为从不中断。”因此在康纳顿看来,乡村记忆是村民在特定的乡村价值体系和乡土社会秩序的影响和形塑下,所建构起来的关于日常生产生活的群体性记忆。郑杭生、张亚鹏认为,从结构角度看,“乡村社会记忆是多面向的动态复合系统 ,渗透在经济、文化和制度等系统中”,“乡村存在与流变的历程记载,构成其文化的精神脉络和灵魂核心,是乡村在历史嬗变过程中,从村民的共同生活体验逐渐形成的价值观念与思想形态,由此形塑了支配村民行动的思维方式与价值取向,是乡村共同体的粘合剂与文化遗产”。贺雪峰认为,所谓社区记忆是村庄过去的传统对当前农村社会的影响程度和影响途径,并以社区记忆和村庄精英二维因素为主线建构起理解村庄性质的二维框架,并依据社区记忆的强弱和村庄精英的类型对四种类型的村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杨同卫、苏永刚认为,乡村记忆是乡村文化的直接凝结和体现,是由乡村独特传统逐渐内化而成的乡民的思想观念与认知习惯,是乡村认同和乡村社会资本的集中体现。此外,也有学者从地理学视角来理解乡村记忆。例如Dennis  Walder认为,作为社会记忆的一部分,乡村记忆是被来自于不同地域空间尺度的记忆主体所塑造,是乡村主客体在特定时空范围内进行的地理作用过程的产物,是在长期历史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人地交互情感与价值感知。宋玉、黄剑锋认为,乡村记忆是在村落起源、变迁和发展过程中,依托各种地理媒介、符号和载体所涵盖的记忆,不仅要强调主体对乡村空间的田园风光、历史建筑、文化遗产、民风民俗等自然与人文地理要素的历史记忆,更应注重记忆形成过程中的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和空间映射。

综上所述,乡村集体记忆是集体记忆的一种类型,是特定村落地域空间中村民(包括曾经生活在乡村中的成员)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对于村落共同体归属感、认同感和文化价值观等方面的集体记忆,通过民俗节庆及仪式、生产生活器物、古建筑等多种载体而得以呈现、维系和保存。传统村落是乡村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乡村集体记忆。因此,传统村落集体记忆是指世代村民在长期的农耕生产生活中积淀与传承而形成的村落共同体意识、共同的乡村价值观念以及乡规民约、民俗仪式等,其本质是乡村价值的直接凝结和集中体现。

(二)传统村落集体记忆的构成要素

从传统村落集体记忆的内涵可以看出,传统村落集体记忆是世代村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通过依托一系列积聚和传承乡村集体记忆的载体而建构的,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记忆主体、记忆客体、记忆载体和记忆过程,四者紧密联系相互影响,最终构成了传统村落集体记忆的有机体系。

记忆主体,主要是指全体村民(包括离乡又离土的村民、离乡不离土的村民、完全离开村落拥有城市户籍的村里人等),短期或长期生活在村里的外来者(例如下乡知青、外迁者、游客等),以及拥有“乡愁记忆”的社会各界人士。

记忆客体,主要是指传统村落的地理空间变迁和物质载体更迭(如村落布局、街巷道路、民居建筑、古树、水系、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等各类老物件等),以及不同时期对于村民生产生活和村落变迁发展有影响的人物和事件。

记忆载体,主要是指在传统村落变迁发展中承载着乡村集体记忆的村落肌理和公共空间,生产生活器物和古建筑,生产生活的日常活动和习俗,民间传说故事和民间仪式信仰等。

记忆过程,是指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变化,受到国家、社会、市场等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传统村落发生变迁、转型,村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地发生变化,从而导致乡村集体记忆的建构、失忆和重构,从而在时间向度上形成了从过去记忆过渡到现实记忆并向未来记忆的演变。

(三)传统村落集体记忆的主要类型

结合传统村落集体记忆的内涵及其构成要素可以看出,不同形态的记忆载体以及记忆的主要节点形式,较为完整地承载和保存着不同时期传统村落的集体记忆。因此,依据记忆载体的不同形态,可以将传统村落集体记忆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以村落肌理和街巷布局为载体的乡村公共空间记忆,以村落建筑和日常生产生活器物为载体的乡村物质性记忆,以乡风民俗和民间信仰等乡村价值观念为载体的乡村精神性记忆。

其一,以村落肌理和街巷布局为载体的乡村公共空间记忆。先民在选址定居之初,往往会有意识地将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宗族人口及其生产生活方式等要素予以统筹,确定村内街巷格局,从而形成了传统村落独具特色的村落肌理和公共空间。例如平原农耕地区聚族而居的传统村落,往往会根据血缘宗族分支形成既联系紧密又亲疏有序的街巷建筑格局,专门开辟出打谷场、宗族祠堂、私塾学堂等公共活动空间。在山区向阳坡地依山就势建立的藏风聚气、山水环绕的传统村落,则注意筹建用以调蓄水源和保持水土的水口塘和水口林等公共空间,村民可以在溪边洗衣洗菜,在村口的大树下休憩聊天等。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传统村落也历经沧桑,随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而不断变迁转型,然而其整体布局理念和村落公共空间结构,却会以文字、图画等形式被记录在宗谱和村志中,甚至其基本框架依然保存完好,承载着乡村集体记忆。

其二,以村落建筑和日常生产生活器物为载体的乡村物质性记忆。传统村落的村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因地制宜地建造了各具特色的村落建筑,包括民居、宗祠、水渠等,如西南山区的吊脚楼、福建永定土楼、皖南徽派民居和宗祠等。同时,为了适应农耕生产生活需要,村民充分发挥民间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制作了各种功能多样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等日常器物。譬如农耕型传统村落中村民制作的水田耕作生产工具,如犁、耙、耖、水车等;村民制作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具,如各种炊具、家具等。村民还会不断地对村落建筑样式、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等加以改进革新,以适应农耕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从而形成了以村落建筑、日常生产生活器物为载体的乡村物质性记忆。因此,许多传统村落既有供奉着世代祖先灵位的上百年的宗族祠堂、繁衍庇护了世代子孙的祖上老屋,又有承载着祖辈勤俭持家的传家宝(例如扁担、斧头等生产工具)、滋养了几代人的老物件(例如卧床、饭桌、针线箩等生活用具),相对完整地保存传承着乡村集体记忆。

其三,与乡风民俗和民间信仰等有关的乡村精神性记忆。传统村落大多是以血缘、亲缘为纽带形成的宗族型的乡村聚落,在长期乡村共同体的生产生活中,既形成了由共同的血脉亲情凝聚而成的祖先信仰、家风族训等精神信仰性集体记忆,又形成了基于共同的风土人情、乡风民俗、乡规民约等民间礼俗和道德教化性集体记忆。这些以熟人社会共同的乡村价值观念为载体的乡村精神性记忆,一方面是以祖宗灵位供奉于祠堂或祖屋中堂、以牌匾高悬于门楣、以文字载录在宗谱村志等形式,供后世子孙祭拜、瞻仰和内省教化;另一方面则以村民在日常农耕生产生活中所共同开展的时令节气民俗活动、民间信仰仪式活动以及共同遵循的乡规民约而活态传承,并经过长期的积淀凝聚而成为乡村传统文化的集体记忆。虽然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传统村落不断地发生变迁和转型,或因被征用而拆迁、撤并,或因人去屋空而成为空心村,但是基于共同血缘亲情为核心纽带的乡村共同体的集体记忆,却依然扎根铭刻于村民的内心深处。因此,在近年来越来越浓的“乡愁”潮中,除了每年“有钱没钱,回家过年”的春运高峰,全国各地还涌现出了清明返乡祭祖,捐资重续宗谱重修宗祠,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信仰祭祀活动,依托乡规民约和乡贤文化开展乡村德治等活动,从而重新挖掘激活和活态传承了以乡村价值观念为载体的乡村精神性记忆,有效地促进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二、传统村落集体记忆及其价值传承与村落可持续发展的互融共促关系


(一)传统村落集体记忆建构是乡村价值传承的重要载体

乡村集体记忆是可以通过一系列凝聚和保存集体记忆的载体和象征符号来建构的。乡村集体记忆的建构是由主体(记忆者)、客体(记忆对象)、记忆载体共同组成,三者密不可分并且相互影响,最终构成了乡村集体记忆的有机系统。乡村集体记忆可以通过民俗节庆仪式、生产生活器物、古建筑等多种载体而得以呈现、维系和保存。例如,通过节庆中的纪念仪式和体验参与,可以强化着民族的共同集体记忆和文化认同。以乡村故事为载体形成的乡民的“历史记忆”,有助于理解乡村历史的“事实”和内在脉络。民间文学是一个社会群体集体拥有、世代相传的文学传统,是这个群体的集体记忆。在宗族型村落中,可以通过文本系统与仪式系统来重建宗族记忆。在民间信仰仪式中表达出来的乡村集体记忆,蕴含着丰富的社会和文化涵义。此外,传统村落形态及其日常生活场景,是村民建构集体记忆时进行身份认同和精神归属的基本参照,而村落肌理演变与集体记忆延续相辅相成,以村落公共空间及其相关活动作为载体建构乡村集体记忆。    

 学界普遍认为乡村具有经济功能、生态功能、社会及文化功能等。文军、毛丹、田毅鹏等认为,村落的存在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及其独特价值,村落不可能完全被“终结”,而乡村价值的多元性会愈发彰显。与一般村落相比,传统村落则更是较为全面地承载和集聚了乡村多种价值和功能。冯骥才认为,传统村落是不同于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另一类文化遗产,是一种生活生产中的遗产。在长期的农耕生产生活中,传统村落形成凝聚了以传统农耕生产为载体形成了“惠及苍生”的农业生产价值,以传统聚落空间为载体形成了“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以聚族而居为载体形成了村落共同体的生活价值,以家风族训和村规民约为载体形成了乡村文化传承与道德教化等综合多元性价值。

从传统村落集体记忆的内涵和主要类型可以看出,乡村集体记忆建构具有道德教化、行为规约、精神慰藉、社会认同、文化传承等功能,是乡村价值传承的重要载体。乡村集体记忆的建构,有助于传统村落的生态价值、政治价值、文化价值等的保护传承。传统村落的传说与习俗等集体记忆,不仅具有保护乡村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作用,还会潜移默化地促进村民养成尊重自然的生态观以及与环境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文化记忆。乡村集体记忆渗透在日常生活的符号和实践系统的各种表征之中,是确保集体身份和社会秩序连续性的重要条件。

乡村集体记忆的传承也是乡村共同体意识的延续,村落的发展不能缺少集体记忆,人的记忆因村落的延续而延续。在群体和社会生活中,集体记忆保持了不同时代的连续性,通过集体记忆这种连续的关系,人们的认同感得以长久存在下去,社会得以实现整合。同时,在社会急速转型期,通过传承乡村集体记忆,能够维系村民之间的共同情感和深厚凝聚力,重建村落认同的重要载体,为村民提供共有的精神家园。

(二)传统村落集体记忆及其价值传承与村落可持续发展的互融共促关系

Murat Tas等通过研究土耳其Cumalikizik村落,提出政府主导下的传统村落保护,不仅可以有效地保护村落的历史文化资源,也能够促进村落可持续发展。潘鲁生认为,古村落保护必须结合自身的资源特点,融入当代生活,实现动态、生态意义上保护和发展,以及文化的活态传承及整体性的可持续发展。Naohiro Nakamura认为,找到本土居民与外来移民的利益共同点,构建基于村落内部特征的弹性保护机制,可以有效缓解传统与现代的矛盾,更有利于保护本土文化。Shahrul等提出,传统村落通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特色产业链延伸,可以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当地经济复苏和村里自我恢复。冯骥才认为,在当前经济现代化和乡村城镇化的高速进程中,传统村落的保护必须与村民的生活改善、村落的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要尽快建立传统村落保护法规及其监督与执法机制,同时也需要政府、社会与村民等多元主体的文化自觉。刘馨秋、王思明通过总结中国传统村落所面临的空心化、建设与开发不当、村民意愿与村落保护之间的矛盾等问题,提出要从意识培养、法律法规建设以及保护模式等方面将村落特色与保护相结合。陈华文认为,传统村落保护要回归其多类型、多样式、多形态的本质,让似乎已经失去生命力的传统村落在完成转型后,通过文化重启和保护,获得自由生长的空间和向度,才能真正让中国的传统村落获得生命力和灵魂,走向正常生长的道路。

近年来国内学界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研究成果众多,或从宏观角度阐述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意义、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或从不同的学科视角分析传统村落所具有的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等多元化价值。虽然关于乡村集体记忆的研究成果为数不少,但主要侧重分析村落中某个因素对乡村集体记忆的影响,缺乏对传统村落所蕴含的完整的集体记忆体系、功能与建构等方面的系统研究,未能关注到传统村落变迁中的“集体失忆”所导致的乡村价值传承载体的断裂、消失,也就难以精准有效地开展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工作。传统村落作为具有悠久的人文历史、浓郁的乡风民俗、生态循环的农耕生产以及独特的民居建筑的村民生活共同体,承载了悠久绵长的多元性乡村集体记忆,传统村落集体记忆建构与其多元化价值的传承保护以及村落可持续发展,应该是一个活态的有机体系。冯骥才认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不但不矛盾,反倒可以和谐统一,互为动力,两全其美。保护传统村落不是原封不动,而应该是在尊重历史基础上的创造性发展。只有传统村落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宜于人居,人们生活其中感到舒适方便,其保护才更加牢靠。

当下正在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因此,只有通过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为了促进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发展,必须要对其蕴涵的厚重丰富的集体记忆、综合多元化价值及其载体予以深入剖析,通过将传统村落集体记忆与乡村价值活态传承重塑有机融合,探索乡村价值传承保护的创新机制,方能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借鉴。

三、乡村振兴战略中传统村落集体记忆

与乡村价值传承的有机融合路径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指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要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在新时代乡村振兴以及城乡融合的新形势下,传统村落所具有的生产价值、生态价值、生活价值以及文化传承与教化价值等综合多元性价值,愈发凸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要通过激发政府、社会、村民等多元主体的文化自觉,重构传统村落集体记忆体系,进一步发掘、整合、传承与拓展传统村落所蕴藏的多样化集体记忆和多元性价值,激发乡村内源式发展动力,探索构建传统村落集体记忆与乡村价值活态传承有机融合的基本路径,从而有效促进传统乡村全面振兴。

(一)传承和重构以自然农法为核心的传统农耕文化集体记忆,再造生态循环的乡村产业兴旺

先民为了延续宗族繁衍,在有限的自然资源中择址定居,或择沃土改良田而稼穑,或逐肥美水草而牧渔,或踞高山茂林而采猎,逐渐形成了“遵天时、顺地利、勤劳作、重节俭”的“道法自然”的传统农业耕作方式。同时,为了能够长期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村民十分注重对自然资源的循环利用,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从而形成了以自然农法为核心的农业生产方式,以及独特的农业信仰和民间习俗。例如,从事农耕生产的村民为了保护和恢复地力,一方面适当采取轮作与休耕的方式使有限的耕地肥力得以恢复;另一方面通过闲余劳动力和闲暇时间发展以家庭饲养业、手工加工业为主的庭院经济,既可以充分利用厨余废弃物和稻草秕谷喂养家禽家畜,利用竹木藤条等自然资源开展各种手工加工业,增加家庭副业收入,又可以有效利用畜禽粪便和草木灰作为农家肥改良土壤增加耕地肥力,实现了农耕生产和乡村生活的生态有机循环。地处山区和湖区、海边的村民则以各种乡规民约或民间信仰等形式,自觉地在野生动植物孕育繁衍时期主动禁猎禁渔禁采等,加强对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生活与生态的有机融合。

面对工业化、市场化的激烈竞争态势,单一依靠弱质性的传统农业无法使村民增收致富,乡村难以可持续发展,片面地实行农业工业化模式也只能加速乡村的衰亡。因此,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中,必须要立足乡村特色资源,动员和凝聚乡村内源式发展力量,充分挖掘和重构传统乡村的集体记忆,发挥和利用乡村综合多元性价值,才能有效促进传统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对于那些农耕文化积淀深厚、传统产业优势明显以及仍然具有良好农业生产条件的传统村落,以留村的中老年村民为主体,以村落精英为引领,以互助合作为平台,通过传承以自然农法为核心的传统农业耕作文化的集体记忆,充分整合利用独特的农业生产资源,再造有机循环农业,实行以生态农业生产为基础、拓宽农副产品加工、开展多元化乡村旅游服务为目标的三产深度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兴旺,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二)传承和重构“天人合一”的乡村生态聚落空间集体记忆,重建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中国农村地域广阔,各地自然环境、人文历史差别很大,从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传统村落。传统村落的选址布局大多是遵循着山、水、林、地、人“天人合一”的原则,先民在建村伊始,充分考虑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条件,将村庄的选址布局与村域周边的山、水、林、地等自然生态环境融为一体,逐渐形成了与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相适宜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乡村生产生活方式,从而营造了一个个适宜村民世代繁衍生息的聚落空间。长期以来,在传统村落中形成了“回归自然”“勤劳节俭”“天人合一”“耕读传家”等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乡村生活方式越来越城市化,在追求舒适、便捷以及“消费主义”的单向逻辑中,乡村地区曾普遍出现垃圾遍地、水体污染以及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等问题,乡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人们不断逃离乡村家园。近年来,随着国家提出并强化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生态振兴等新发展理念,已经开始激活和重构“天人合一”的乡村生态聚落空间集体记忆,即基于山、水、林、地、人“天人合一”的乡村生态环境。重建生态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这样既可以使逐渐富裕起来的村民安居乐业,又可以吸引期待“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城市居民来休闲旅游,并在可持续发展的意义上真正建设为传统村落多元价值传承与重建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三)传承和重构以家庭生活价值、道德教化价值为核心的村落共同体集体记忆,重塑和谐宜居的“幸福乡村”

在传统乡村社会中,村民多秉承“耕读传家”的族训,族内乡绅依托“学田”“族田”设立私塾,尊师重教,以传统家风族训和淳朴的乡风民俗德化育人。然而,在快速城市化、工业化等各种现代化因素的裹挟之下,大量传统村落迅速消失,传统乡村社会所固有的“守望相助”“积德行善”“耕读传家”等村落共同体集体记忆正逐渐淡化,乡村文化日趋荒漠化及至断根,从而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怀念“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的乡村共同体的生活价值。

村民随着物质生活水平以及对精神追求的不断提高,逐渐体会到拥有天伦之乐的家庭生活、守望相助的邻里互助以及和谐共融的熟人社会,才是真正的乡村幸福生活。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社会力量与新乡贤等共同参与下,许多村落中都建起了文化礼堂(文化大院),挖掘整理“和、孝、勤、俭、恭、让”等乡风民俗以及优良的家风族训,开展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活动,重新激发村庄的内生力量,使昔日衰败的“空心村”重新成为“老有所依所乐、壮有所业所为、少有所养所教”的幸福乡村。

(四)构建传统村落集体记忆与乡村价值传承的有机融合机制,有效促进传统乡村全面振兴

从传统村落变迁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出,传统村落集体记忆重构与其多元化价值传承保护应该是一个有机体系,一旦传统村落失去了集体记忆的载体和原有的生产生活价值,就无法适应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必将衰败或终结。因此,要构建传统村落集体记忆与乡村价值传承的有机融合机制,就要科学全面地充分认识到传统村落所具有的农耕生产、宜居生活、文化传承与道德教化等多元综合性价值,并以此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地探索开展传统村落的科学规划,促使传统村落的综合多元性价值传承与活态保护发展工作有机融合,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强保护。一方面,要全面挖掘、整理、保护及有效利用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经济、社会等丰富多彩的集体记忆与多元价值;另一方面,要坚持以民为本的保护利用原则,注重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将乡村集体记忆及其价值活态传承与原住民生产生活的乡土性、便捷性、舒适性和延续性等统筹融合,让村民共享乡村发展成果,实现安居乐业,满足其不断提高的美好生活需求,并最终实现传统村落多元性价值的活态传承和可持续发展。

四、结 语


虽然从形式上看,传统村落只是村民世代生活繁衍的乡村聚落空间,然而传统村落所凝聚的农耕生产价值、宜居生态价值、文化传承与道德教化的乡村共同体价值等综合多元性价值,使其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系着中华文明之根,寄托着中华各族儿女的乡愁。因此,多元主体的文化自觉与协同合作,是实现传统村落集体记忆重构和乡村价值传承有机融合的重要保障。要充分激发各级政府、社会及广大农民、新乡贤等多元主体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挖掘整合与活态传承传统村落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合理重构乡村集体记忆,并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传承载体以及合理适度利用。只有秉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理念,才能将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资源优势培育转化成为乡村振兴的文化软实力和内源式发展动力,有效促进传统乡村全面振兴。 

(注释及参考文献见原文)

原文来源:《民俗研究》2021年第3期。

版权声明:如需引用、转引,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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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林凤敏

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民俗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任雅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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