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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新闻发布会,介绍增值税改革和个税改革最新进展

北京税务 2019-06-15

10月19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增值税改革和个税改革最新进展等方面情况。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已扣减出口退税)112336亿元,增长13.2%。其中,第三季度增长8%,比二季度增速回落5.1个百分点,体现出我国一系列减税降负措施成效不断显现。

税收账单:我国经济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

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郑小英介绍,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持续显现。

一是现代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前三季度,现代服务业中的互联网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收入分别增长33.3%和20.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18.6%,反映“互联网+”、信息产业、创新产业等快速发展。

二是消费相关行业税收收入增速较高。前三季度,居民在教育、健康、文化、休闲等方面消费增长较快,教育、卫生、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税收收入增幅均在20%以上;住宿餐饮业税收收入增长9.8%,比上年同期增速回升27.4个百分点。

三是出口退税力度不断加大。前三季度,全国办理出口退税11334亿元,增长8.9%,比上半年增幅提升1.6个百分点,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有力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减税礼包:多项税收优惠政策集中发力

“数据显示,前三季度税收收入分别增长17.8%、13.1%和8%,每个季度回落约5个百分点。”据郑小英介绍,税收收入增速逐步放缓的主要原因在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负措施,特别是5月1日起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减轻了企业负担,相应拉低了税收收入增速。

——增值税改革红利助力经济发展。截至9月底,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合计减税2386.4亿元,其中:降低增值税税率5-8月四个月累计实现净减税1234.5亿元;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已退还1148.5亿元;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由于按季申报,仅有一个月税款,实现减税3.4亿元。

据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司副司长林枫介绍,增值税改革极大激发了企业扩大投资的积极性,以减税规模最大的制造业为例,2018年2-4月,制造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3%、3.8%、4.8%,增值税改革实施后的5-8月,制造业累计实现净减税近500亿元,带动累计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则分别达到5.2%、6.8%、7.3%、7.5%。

增值税改革还进一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以物流为例,由于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降低,社会整体运输成本下降0.9%左右,物流成本降低约594亿元。此外,更多小微企业可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间进行选择,减少了应缴增值税,简化了财务核算,简捷了办税流程,增强了发展信心。

——个税改革礼包惠及广大纳税人。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一次立法、两步实施”的安排,2018年10月1日起,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基本费用减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税率表;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薪所得的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到新个人所得税法带来的减税礼包。

“拿到10月份工资条的企事业单位员工,都会发现有不同程度的减税,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减税幅度更为明显。因为企业10月份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要到11月份才开始申报,所以目前整体的减税数据还没出来。”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举了几个例子介绍个税改革减税情况:某企业员工9月工资收入扣除险金后50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45元,10月1日后取得相同收入,没有达到减除费用标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减税幅度达到100%。某中学教师,月工资扣除险金后9000元,税改前缴纳个人所得税545元,10月1日后取得相同工资,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90元,减税幅度达到65%。

罗天舒介绍,为实施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税务部门迅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召开全国税务系统个人所得税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举行“一竿子插到底”的视频培训,确保将减税红利送到每一位纳税人手中。

——支持“双创”税收优惠政策精准发力。今年以来,放宽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促进创新创业,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营造了良好环境。1-8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3948亿元,同比增长27.7%;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1289亿元,同比增长29.1%;支持重点群体人员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199亿元,同比增长8.7%。

此外,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近日还联合发文,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的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企业。“相信随着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逐步落地,减税力度将会不断加大,企业的获得感也会越来越强。”郑小英说。

便民快车: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一系列税收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离不开高效便捷的管理和服务做保障。据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介绍,今年以来,税务系统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持续推进“一厅通办”“一键咨询”,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当前,全国办税服务厅在实现“一厅通办”的基础上,正逐步实现由“一窗通办”过渡到“一窗一人通办”,大幅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已全面实现“一键咨询”,并开通自然人咨询专线,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个税改革相关政策。

——扩大税收营商环境试点范围,进一步压缩纳税时间。税务总局8月下旬发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项措施,随后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范围从5个省市扩大到18个。9月上旬,从减少纳税次数、压缩纳税时间等5个方面制发《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8-2022)》,推出58条具体措施。

——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进一步解决注销难问题。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便利市场主体退出。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优化即时办结服务;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

——建立窗口单位办税服务问题处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工作质效。“税务部门建立健全窗口单位办税服务问题收集、调查核实、整改处理、监督问责、定期报告的闭环处理机制。”付树林说,税务部门还集中开展纳税人办税堵点难点排查整改工作,各地即查即改、严肃问责,切实解决困扰纳税人的操心事、烦心事。

惩戒利剑:多部委协作保持打骗打虚高压态势

当前经济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依然高发频发,特别是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恶性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打击整治形势依然严峻。

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于海春总结了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的四个主要特征:作案团伙呈现职业化。违法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上下勾连,结伙专门从事虚开发票买卖活动。作案手段呈现智能化。实施虚开骗税活动链条长、环节多,层层设立“洗票”公司,并且利用通讯、网络飞速发展的便利,不见面操作,逃避监管打击。作案方式呈现暴力化。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实施虚列申报、恶意作废、迅速走逃等手段实现违法犯罪行为“短平快”。作案范围呈现跨区域化。违法犯罪分子往往采取多地领票、异地开票等方式,跨地区流动作案。

“虚开骗税问题严重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破坏了经济税收秩序,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于海春说,今年以来,税务总局和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决定在全国从2018年8月至2020年8月,联合开展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共查结虚开骗税案件30305起,认定虚开发票371万份,涉案税额719亿元,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2263人,始终保持打击虚开骗税的高压态势。

于海春同时介绍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实施情况,自2014年“黑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案件数量达13468件,其中今年三季度新增3389件,较上一季度增长131%。截至2018年9月,税务部门累计向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推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15.52万户次,并建立了有利于自我纠错的纳税信用修复机制,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前三季度有307户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出公布。

发布会上,税务总局还公布了大连市某零部件生产销售企业、甘肃省某建材公司等5起“黑名单”与联合惩戒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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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北京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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