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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直系亲属房产赠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受赠的房产再次转让、夫妻之间房产更名税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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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直系亲属房产赠与相关税费……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相关税费……

受赠的房产再次转让税费问题……

夫妻之间房产更名税费问题……

 

我与父亲共有一套住宅,面积140平方米,各占50%。父亲想把该住宅的1%赠与我。2007年购买,总价100万。如何办理纳税?完税价格如何确定?契税与印花税收大概是多少呢?

您好!直系亲属房产赠与相关税费:

增值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行为,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征免。

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行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房产继承、赠与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税率万分之五。

土地增值税: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契税:房屋赠与属于转移房屋权属行为,承受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直系亲属之间房产的赠与行为,承受方应该按规定缴纳契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如题所述,父亲把住宅的1%赠与儿子,按1%的份额征收契税,税率为3%。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涉及税费如下:

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征免。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对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1.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受赠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土地增值税: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赠与”是指如下情况:(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印花税:房产继承、赠与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税率万分之五。

契税: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受赠的房产再次转让税费问题

我名下的房产要以赠送的形式过户给我的父母,请问我父母如果出售这房产的话需要缴交多少个税,赠送后该房产属于我父母的唯一住房。该套房产是我于2017年4月份购入的,至今未满2年。

您好!个人受赠未满2年的住房再出售涉及的税收如下:

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以上规定。

个人将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因此,个人受赠未满2年的房产再出售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适用税(费)率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 7% ,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教育费附加:按 3% 的征收率计征;地方教育附加:按 2% 的征收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房产(房产来源包括购入和受赠房产),有增值但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征收:

  (一)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房产转让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注:采用据实征收计算方法下,涉及到其他允许扣除的费用的,也需要相关费用满足真实且能够提供合法凭证条件方能采用此计算方法);

  (二)不能核实原值的,按收入全额(不含增值税)的1.5%计征;

个人出售住房虽有增值的,但只要产权人住满5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注:转让时,“唯一”状态应相应保持5年或以上),产权人必须向代征人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声明,经代征人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符合上述条件可直接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所述情况不符合个人所得税免税规定。

印花税:

  一、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买卖非住房的(如车位、店面、写字楼等),买卖双方按合同金额(或评估计税价值)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二、房产继承、赠与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税率万分之五。

土地增值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含普通标准住房和非普通标准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契税:

  一、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二、个人购买的二手房,凡不符合减免税规定的,应按3%征收契税。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有房贷,需要交什么税,大概多少钱(目前还没办理过房产证)

您好!夫妻之间房产加名,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涉及税费如下:

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征免。

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赠与”是指如下情况:(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印花税:房产继承、赠与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税率万分之五。

契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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