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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在根据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吗?

何广涛 何博士说税 2021-12-10

笔者在咨询和培训过程中,发现很多建安企业,尤其是中小建安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往往是根据发票开具金额确认财务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应当说,这种做法不符合现行财税政策的规定,存在纳税调整的风险。


正确的做法是,对于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建筑企业应采取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和成本。在我国目前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完工百分比法是建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唯一的确认方法,舍此无二。


例  甲建筑公司所属的A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含税造价10900万元,不含税造价10000万元,含税成本9800万元,不含税成本9000万元,工程自2020年1月1日开工,2022年12月31日竣工结算。


假定,该项目2020年完工进度为20%,2021年完工进度为70%,2022年完工进度为100%,则A项目三年应确认收入分别为:2000万元、5000万元和3000万元;成本分别为1800万元,4500万元,2700万元。


这种方法把建造合同的收入、成本、毛利相对科学合理的在工期内进行划分,解决了建安企业项目周期过长与会计分期的矛盾。因此,也被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政策所采用,具体参见国税函〔2008〕875号。


如果建筑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与会计没有差异,汇算清缴时无需进行纳税调整,反之,则应当进行调整。


从上例中可以看出,完工百分比法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完工进度的确定,从实际操作看,根据已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是最常见的方法。


即,完工进度=累计已发生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


其中累计已发生成本是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工程项目的已发生成本,可以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借方直接取数,同时要考虑增值税的影响,项目如为一般计税,成本应为不含税口径;项目如为简易计税,成本应为含税口径,但要扣除分包款可以差额抵税的金额。


还要注意,完工进度是累计数,所以在分期计算收入和成本的时候,需扣除前期已经确认的金额,才能得到本期的收入和成本。


至于分期是按照年、季还是月,要看企业的具体情况以及企业所得税预缴的期限。从实际操作看,按照季度确认是最常见的。


根据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出当期收入和成本之后,具体的账务处理,建造合同准则,新收入准则,以及小企业会计准则有一定的区别,这一问题下期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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