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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0万进项税先被证实为虚开不得抵扣,后经稽查无问题并抵扣

陇上税语
2024-08-26


 

渝三峡(证券代码:000565.SZ)在今日晚间公布的2019年年报中披露了其他重要事项---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税务稽查事宜:

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收到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江津国税稽通〔2018〕8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化工公司取得的、已认证抵扣的、由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证实为虚开,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22,308,274.81 元,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于2019年6月28日出具的《税务稽查结论》[渝税五稽结〔2019〕100046号],化工公司与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贸易业务往来中未发现税收违法问题。化工公司所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22,308,274.81 元已经认证并按规定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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