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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股票划转,两个40号公告应该都能适用

姜新录 陇上税语
2024-08-26

202179日,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448,证券简称:华纺股份)发布了《关于股东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公告》称,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滨州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财金”)持有的华纺股份117,364,470股(占总股本的18.63%)无偿划转至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滨州财金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控股”)持有。

上市公司股票过户,涉及增值税、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规定: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转入方将上述股票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按照该40号公告,滨州财金的增值税税款计算为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规定: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股权或非股权支付。母公司按冲减实收资本(包括资本公积,下同)处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资处理。如符合相关条件,按照该40号公告,滨州财金也不会产生企业所得税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941号)规定,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从目前的公告看不出该无偿划转系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如果是这样,滨州财金需要按照股票过户前一日收盘价缴纳0.1%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不到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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