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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新政专题学习

严颖整理 专题导图
2024-08-27

一、政策背景

  1. 国常会:出租住房增值税简易计税和房产税优惠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


二、政策原文、总局解读、《中国税务》解读

  1. 《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2. 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来了!22问详解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3. 解读《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三、官方导图及视频

  1. 10月起,住房租赁相关税收这么计算

  2. 10月1日起,住房租赁税收政策有新变化

  3. 住房租赁税收政策新变化,何老板邀你来围观

  4. 一图读懂住房租赁税收变化!10月1日起执行
  5. 国家税务总局:一图读懂住房租赁新规及相关优惠政策


四、小颖言税思维导图




五、小颖言税微课


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2021年24号公告学习


六、开票与申报(来源:深圳税务)

开票指引

一、【税务UKEY】减按1.5%的租金发票如何开具?

1、点击自定义货物与劳务编码

2、新增商品“租金”成功后点击右边的赋码

3、选择优惠政策“按5%简易征收减按1.5%计征收”

4、回到首页,点击发票填开选择对应的票种.进入填开界面后左上角选择“减按征税”

二、【税控盘】:减按1.5%的租金发票如何开具?

1、进入软件后先设置好相应商品编码(图1、图2、图3)

2、进入发票填开界面进行发票填开(图4、图5)

图1

图2

图3

图4

图5

三、【金税盘】:减按1.5%的租金发票如何开具?

1、系统设置-商品编码,填写商品名称,税收分类检索:租赁,选择“个人出租住房”,优惠政策:“是”;优惠政策类型:按5%简易征收减按1.5%计征;

2、开票左上角选择“减按1.5%计算”后,再填写发票内容。

住房租赁一般纳税人申报指引
我公司是龙岗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向本市住建局进行开业报告,预计10月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不含税收入为5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当如何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适用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10月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行“开具其他发票”列填写销售额为50万元和税额为2.5万元(50万元×5%=2.5万元),

同时将按销售额的3.5%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额1.75万元,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住房租赁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指引
我公司是龙华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按季申报纳税,已在本市住建局备案,预计第4季度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不含税收入为50万元,未开具发票,应当如何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适用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第4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减按1.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50万元,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次;

同时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17500元(50万元×3.5%=17500元),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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