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响2019警界第一枪的胡兆明被荣记个人一等功!
5月14日,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永吉街派出所 104 巡区民警胡兆明的家中挤满了人,邻居们用钦佩的目光看着笑容满面的胡家人,猜测一定是又有领导来慰问老胡。
老胡是邻居们心中的英雄。年初的时候,他们看了报道才知道,平时和和气气的老胡,是一个大英雄!2019年中国警界的第一枪,就是咱们邻居老胡打响的,英雄就在咱们身边!
那是1月11日凌晨1时20分,胡兆明和民警王毅强、辅警张禹接到局里指挥中心的指令,驾车到东岭北街税务小区处置一起邻里纠纷警情。
一切都按照处理警情的程序进行。在询问报警人、也是一方当事人的时候,矛盾纠纷的另一方于某某突然从家中持刀冲了出来,一下子刺中了民警胡兆明颈部和胸部并冲向辅警。
身负重伤的胡兆明头脑是清楚的,他首先掏枪警告,对方无视后,对他果断开枪。
被枪击中的于某某随即跑回家中,随后倒在室内门后,死了。
昏迷不醒的胡兆明住进了医院。
市局党委日日夜夜都在挂念着老胡,市公安局在家的领导几乎都去医院看望,给他找最好的医生,愿意承担最昂贵的医疗费用,请院方无论如何也要挽救他的生命。
经过一段精心治疗,现在的胡兆明已经痊愈。
胡兆明负伤后,市局召开了党委会,决定向吉林省公安厅为胡兆明呈报个人一等功。
吉林省公安厅接到呈报后非常重视,老胡的事儿他们都清清楚楚。他们认为,对胡兆明如何表彰意义非常重大,不仅仅要弘扬他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还要正确引导民警依法使用枪支。因此,他的一等功一定要记!尽管按照万分之三的比例,全省一年只有十几个民警可以记个人一等功,但指标再紧张,也要给老胡一个!
胡兆明的个人一等功被批准后,长春市公安局决定把老胡立功的事儿搞得大一点儿,让全体民警都感受到市局党委和市局领导对民警依法开枪的支持和对民警的关怀。
长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吕锋,看着省公安厅厅长刘金波同志签批的个人一等功的奖励证书,决定亲自去老胡的家中为他授奖。
5月14日,吕锋在常务副局长姜宏亮,政治部主任王俊飞陪同下,来到了民警胡兆明家中,还搞了一个简单而隆重的仪式。王俊飞主任现场宣读了省公安厅为胡兆明同志荣记个人一等功的命令;姜宏亮常务副局长展示证书和奖章;吕锋局长向胡兆明同志颁发证书和奖章。
面对来了这么多领导,胡兆明显得有点儿紧张,他说:“开始的时候,我还有点儿担心,怕枪开得不对,要被追究责任,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老胡的担心不多余,关键是遇到什么样的领导。南方某地在抓捕持枪歹徒时,讨论如果嫌疑人开枪了怎么办,现场指挥官给出的答案是“打他不重要的部位”,结果抓捕现场嫌疑人果然开枪了,给民警造成了终身残疾。
吕锋对老胡说:“老胡呀,你是民警的楷模。依法使用警械武器,是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特有权利,是人民警察执法的特定手段,是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你依法用枪、敢于用枪、善于用枪,那一枪打出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
听局长的话,胡兆明有点激动,眼睛充满了浪花。他想:我已经是有16年军龄、10年警龄、24年党龄的老同志了,而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完成自己的责任和使命。遇到这样有担当的好领导,下次有这种事儿,我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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