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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青海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操作指引

青海税务
2024-08-28


(一)/功能概述



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特定事项产生的留抵税额,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予以计算退还。


1.增量留抵退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随时申请办理增量留抵退税。


2.存量留抵退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根据您的企业划型,在规定时间申请办理存量留抵退税。


(二)/功能路径



通过【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您也可以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后,选择“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自动跳转至【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功能申请界面。






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入申请界面后,系统会有信息提示如下图所示,您可以选择“确认”“取消”,选择“确认”进入下一环节;选择“取消”,您将退出申请。

第二步,点击“确认”后,将有一条新的提示,您可以选择“系统为我预填数据”“自行填报申报数据”。选择“系统为我预填数据”则会给您预填申请表数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如果选择“自行填报申报数据”则不加载预填信息,均由您自行选择或填报。

第三步,进入申请业务,选择“银行名称”后系统自动带入已备案的“退税银行账号”“账户名称”。并根据政策内容,确认并选择您的“退税企业类型”后,系统自动带出留抵退税申请文件依据和退税申请理由。

第四步选择您要申请退还项目,“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

当您不符合条件且选择 “存量留抵退税”,系统将提示,您需要取消选择“存量留抵税额”退税。

第五步确认或填写序号1-15的数据内容。


如果您申请存量留抵退税,还需填写序号16的“本期申请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和序号17“其中:本期申请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如果您申请增量留抵税额,需填写序号18“本期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即申请成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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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青海税务
编辑: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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