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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示范 | 瑞安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共享法庭”(附瑞安市“共享法庭”名录)
开栏语
“共享法庭”作为党委政府“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前哨”,是基层群众参与诉讼的“便捷驿站”,是促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桥头堡”。温州法院对照要求、围绕需求、回应诉求,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以多跨场景应用为重要抓手,以标杆效应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协同高效的“共享法庭”发展格局。为进一步鼓励对标争先、大胆探索、先试先行,全市法院评选首批示范“共享法庭”14家,展现具有温州辨识度的法治改革成果。
2021年11月29日,瑞安法院在一级水源保护地——赵山渡水库周边的营前村揭牌成立温州首家环境资源“共享法庭”,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的重点保护,打造“共享法庭”体系中的“绿色版块”。
环境资源“共享法庭”成立以来,已成功进行庭审直播、普法宣传5场450人次,专题培训1场20人次,接受法律咨询7次,在线指导、协调案件2件,督促履行1次,相关工作获浙江法制报、浙江新闻APP等省级媒体报道。
邀请营前村书记担任庭务主任,并派驻一名法院干警担任联络员,服务山区群众开展在线调解、网上立案、法律咨询、修复金缴纳等活动,切实帮助群众通过“共享法庭”在“家门口”规范便捷地行使权利。
以环境资源“共享法庭”为平台,通过参与庭审直播、点播环资庭审、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环资绿色普法宣传,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环境资源“共享法庭”一经设立,瑞安法院即通过该“共享法庭”向社会公开直播一起涉买卖凤头鹰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邀请营前村村民到“共享法庭”在线旁听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依托环境资源“共享法庭”平台,借助地理优势引入更多的镇街、村居等基层元素,推动落实信息在线共享、多元主体在线商讨等机制,凝聚部门力量、行业力量和基层力量共同参与环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现环资领域的民事、行政争议一揽子调处,为生态环境治理增添数字动能。瑞安市人民法院已联合瑞安市公安局、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瑞安市司法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瑞安市水利局、瑞安市农村农业局等八家单位共同签订了《关于推进我市环境资源共享法庭协作机制建设工作备忘录》,在加强平台的利用与共享、加强宣传与指导、强化矛盾纠纷的预防与化解、建设全域共同保护大格局、建立各领域环境资源修复机制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等六方面深入合作,全方位构建预防、查处、惩治、修复、调解、宣传等加强环境资源保障的协同机制,努力让群众享受更多的绿色福利和生态福祉。
瑞安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共享法庭”(营前村)
地址:高楼镇营前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13958805622
庭务主任:苏孝北 联系方式:13958805622
法官联系方式:658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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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立案庭、瑞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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