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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丨三个关键词看龙港行政异议创新这一年


导读

4月28日,法治日报刊登《三个关键词看龙港行政异议创新这一年》一文,详细介绍龙港创新行政异议制度一年来的工作经验和成效。





4月25日上午,浙江省龙港市“行政异议在线”应用上线。

据介绍,该应用为龙港率先探索的行政异议制度“量身定制”,具备当事人扫码申请、行政机关在线答复、异议材料一键流转、异议数据收集统计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办事服务。

2022年4月,龙港市人民法院联合龙港市政府开始试点行政异议制度,将行政争议引流至行政机关先行处理。

一年来,龙港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以龙港市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53.25%;龙港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同比减少38.89%,有效促进地区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关键词:效率

“不到一个月问题就解决了,真是意外的惊喜!”首次尝试行政异议的吴某止不住称赞制度高效。

2022年5月,吴某名下房屋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制拆除,原先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系吴某父亲代签。同年12月,吴某通过家属了解到情况后,向龙港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老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吴某解释道,他对协议不认可,该房屋刚装修不久,希望政府提高装修部分补偿金额。

“该争议涉及行政协议、行政强制、行政赔偿等多个领域,根据行政诉讼‘一案一诉’原则,案件需要一个接一个审,时间跨度很长。”龙港法院行政审判法官章彬解释说。为尽快化解矛盾,龙港法院引导吴某申请了行政异议。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在接到异议申请后,迅速了解相关情况,考虑到协议本身存在一定瑕疵,该局在与吴某进行充分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并重新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前后耗时仅20天。

“试行行政异议制度,研发行政异议在线应用,都体现了我们提高争议解决效率的价值导向。”龙港法院院长董忠波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行政争议往往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特别是征收拆迁领域,从签订协议到房屋拆除再到人员安置,跨度长、环节多、事项杂。行政异议制度构建了行政争议一揽子解决机制,既避免了“马拉松式”诉讼,也让群众无需再东奔西跑。

一年来,龙港共引导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异议73件,成功化解26件,平均用时为23.71天,远短于一般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天数,有效节约当事人救济时间和成本。

除了制度上的优化创新,龙港立足行政异议制度运行实际,着力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据了解,“行政异议在线”应用设计了简单易懂的交互界面,便于当事人“指尖操作”,同时打破数据壁垒,压缩跨部门案件流转、信息交互等时间,同步保存案件资料、记录节点信息,实现群众办事更便捷、多跨协同更高效、流程管理更规范。



关键词:对话



平阳某物业公司是龙港某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因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被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22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对处罚不服,他认为,电梯检验超期才几天时间,而且未造成任何后果,处罚过重。后杨某还采取注销公司登记等方式,逃避处罚,并向龙港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考虑到双方主要争议点是罚款金额,龙港法院遂引导杨某提出行政异议,与龙港市市监局“面对面”先行沟通。在与杨某进行充分交流后,市监局认可了杨某提出的异议,并适当减少处罚金额,争议在柔性对话中得以源头化解。

“设立行政异议制度,有助于调动行政机关参与化解行政争议的积极性,在矛盾萌芽阶段,通过行政机关与当事人的积极对话,能够以最小代价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董忠波进一步阐述。

行政异议制度提供了两条争议引流路径,第一条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直接申请异议。一年来,龙港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主动发出《行政异议告知书》3120余份,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提出行政异议的权利。

第二条是在行政复议受理或诉讼立案前,复议机关和法院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将争议移交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一年来,复议机关和法院共引导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异议65件,同时在引导过程中,复议机关和法院将提出争议化解的指导性建议,帮助双方理性对话,柔性化解争议。

除此之外,为激励行政机关主动沟通、敢于纠错,龙港已将行政异议相关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明确行政机关主动纠错的,减免扣分,反之则加倍扣分。截至目前,龙港各行政机关均保持“零扣分”的良好记录。



关键词:法治



行政异议制度正不断推动龙港打造法治高地。

群众是直接受益者,行政异议制度在行政复议和诉讼外提供了第三条争议解决路径,不仅没有损害当事人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救济权利,反而让当事人多了一个化解矛盾纠纷的选择,更加灵活地解决行政争议,权利救济更快更好。

对于复议机关和法院而言,行政异议制度充分发挥了前端过滤作用,减少了行政争议进入复议、诉讼的总量,有效实现了诉源治理。同时,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的不断完善,也有助于实现更高层次的公正司法。

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异议制度为行政机关和当事人提供了当面沟通、柔性对话的平台,让人民群众把气消了,让行政机关及时纠错,把事了了,这有利于增强群众对行政机关的认同,提升政府形象。

今年2月,龙港市委书记何宗静作为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推动行政异议制度地方立法的建议,努力让行政异议制度在更大平台上发挥效用。目前,行政异议制度已在温州全市得到推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在相关文件中提出,要推广行政异议制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素材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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