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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姚专栏 | 统计检验中的证伪主义和经济效率原则:从无罪推定谈起

姚耀军 数据Seminar 2022-12-31

本文首发于澎湃商学院(2021-03-15)

原标题为《无罪推定:统计学与经济学的跨界思考》,本推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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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


无罪推定被公认为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的通行原则,具体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均应视为无罪;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其不能因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被判决为有罪。
与无罪推定相反的原则自然是有罪推定。那么,为何要实行无罪推定而不是有罪推定呢?笔者不揣谫陋,对此法学问题进行统计与经济学的跨界思考,希望能对读者朋友们有所启迪。本文的一得之见是,无罪推定与统计学中假设检验体系的设定方式在道理上相通,且均遵循经济效率法则这一底层逻辑。接下来,我们首先对假设检验这个现代统计学的核心概念进行举例说明。




让证据说话


假若我们尝试基于证据来回答“房间里是否有跳蚤”这个问题,则按照统计学解决问题的基本程序,第一步就是设定所谓的原假设:房间里没有跳蚤,而“房间里有跳蚤”成为与原假设相对应的备择假设。原假设与备择假设一起组成一个完备的假设检验体系。
在假设检验体系构建完毕后,证据登场。“坚持让证据说话”,只有在房间里至少找到一只跳蚤,我们才能推翻“房间里没有跳蚤”的原假设,接受“房间里有跳蚤”的备择假设。由此不难看出,虽然原假设与备择假设对应,但两者的地位其实并不对等——原假设除非被证据有力反驳,否则就不应被拒绝。用统计学行话讲,就是“原假设受到保护”。
至此,无罪推定何以与假设检验体系设定方式相通就十分清楚了——“被告人无罪”其实就是法律判决中的原假设,而“被告人有罪”乃相应的备择假设。非常重要的是,“被告人无罪”作为原假设是受到保护的。亦即,除非被控方所提供的证据有力反驳,否则应“疑罪从无”。





假设检验体系


从底层逻辑看,无论是法律判决实行无罪推定,还是“房间里没有跳蚤”被设定为统计学假设检验的原假设,均遵循经济效率法则。所谓经济效率法则,是指原假设的设定应该使得举证反驳亦即证伪的成本最小化。我们不妨首先基于“跳蚤”案例,具体考察统计学中假设检验体系的设定是如何体现经济效率法则的。
第一种假设检验体系设定方式是,原假设为“房间里有跳蚤”,而备择假设为“房间里无跳蚤”。我们注意到,此时反驳原假设可能需要承担很大的举证成本——由于在某一角落未发现跳蚤并不意味着跳蚤不会出没于其他角落,则为了反驳原假设,我们或许不得不对房间的每个微小角落都展开仔细搜寻。
第二种假设检验体系设定方式是,原假设为“房间里无跳蚤”,而备择假设为“房间里有跳蚤”。显然,只要从房间任何一个角落发现跳蚤,就有力地反驳了“房间里无跳蚤”这个原假设。因此,在设定方式二下,反驳原假设所需承担的举证成本相对小很多。
从以上分析可知,以方式二作为统计学设定假设检验体系的标准方式,就是将更容易收集证据对其进行反驳的命题设定为原假设,完全符合经济效率法则。尤具启发性的是,遵循经济效率法则亦意味着遵循了科学哲学中的证伪法则。




证伪法则


所谓证伪法则,是指一个科学的命题应具有可证伪性,亦即存在被经验证据推翻的可能性。例如,日常生活中有“心诚则灵”一说。由于“不灵”总可归因于“心不诚”,这一说法就不满足证伪法则,从而不是一个科学命题。那么,证伪法则如何与经济效率法则相联系呢?
道理其实挺简单:倘若对一个命题进行举证反驳的成本很高,以致举证反驳不可行,则将此命题设定为原假设就违背了证伪法则。一个例子是,在争论宇宙中是否有外星人时,有人将“外星人存在”设定为原假设。由于此处不存在外星人并不意味着彼处也不存在,而将浩瀚无垠的宇宙搜寻一遍又不可行,以“外星人存在”作为原假设明显违背证伪法则。
当某一命题因举证反驳成本低而被设定为原假设时,其原本很容易被反驳。但是,若其最终未被驳倒,则表明用来反驳原假设的证据缺乏说服力,不足以支持备择假设的成立。由此可看出,证伪法则蕴含了“坚持让证据说话”的思想。
回到法律判决上来。通过与“跳蚤”案例类比,我们很容易理解,无罪推定符合经济效率法则,同时亦体现证伪法则及其所蕴含的“坚持让证据说话”思想。不过一个问题是,正义一直被视为法律的一大主要价值目标,而经济效率法则构成法律判决的底层逻辑是否与之相悖呢?




正义问题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引出了关于正义问题的经济学观点。与大众一样,经济学家固然期望生活在一个充满正义的世界里。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经济学家非常关注实现正义的成本。例如,与健全司法体系、建造法庭与监狱、聘用法官与警察等有关的公共支出,均属于实现正义的成本,最终要靠更多的税收去“埋单”。
实现正义需承担成本,而社会资源却是有限的。因此,若按照纯粹的经济学逻辑,则正如法经济学代表人物波斯纳所言,“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不能无视代价。”经济学与其他学科一样,或许会陷入“片面的深刻”,但在更宽广的视角下,经济学逻辑与正义价值目标其实存在一致性。原因是,法律判决遵循经济效率法则,有利于正义的最广泛实现——倘若任何法律判决都可以不计成本,则大量案件将因司法资源不足而无法获得高效、公正的审理。值得额外强调的是,如果违背经济效率法则进行有罪推定,那么被告人还可能因自证无罪的成本过高而放弃申辩,结果酿致冤案丛生,正义无法实现。
在这里,还有必要澄清“无罪”这一表述的精确含义。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将“无罪”与“清白”混为一谈。然而,在法律判决中宣告被告人无罪,仅意味着目前无证据表明其有罪,并不意味着其是清白的。相应的是,在统计学的假设检验中,原假设未被推翻仅意味着备择假设缺乏有力证据支持,并不意味着原假设为真从而应被接受。当原假设未被推翻时,规范的统计学表述是“不拒绝原假设”,而非“接受原假设”。显然,“接受原假设”这一不规范的表述相当于在法律判决中宣告被告人清白。



缺乏证据不是证伪的证据

最后,本文要提醒的是,如果人们误以为,“无证据反驳无罪推定”证明了“被告人是清白的”,或者“无证据可推翻原假设”证明了“原假设为真”,就陷入“诉诸无知”这一著名的非形式逻辑谬误——人们仅因无证据表明一件事物是错误(正确)的,就断定其正确(错误)。科学哲学中,有一句揭示“诉诸无知”谬误的格言,那就是:“缺乏证据不是证伪的证据(Absence of evidence is not evidence of absence)”。




企研数据创始学术顾问 · 耀军



姚耀军,1976年出生,湖北利川人,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首期之江青年社科学者,企研数据创始学术顾问。曾获中国制度经济学年会优秀论文奖、全国金融硕士教学案例大赛优秀案例奖、浙江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金融研究》优秀论文奖、《财经研究》创刊60周年优秀论文一等奖等荣誉。担任《金融研究》《财经研究》等多个学术期刊的审稿专家。研究领域:金融发展理论与实证、应用计量经济学。

邮箱:yaoyaojun@163.com

代表论文:

[1]姚耀军,施丹燕.互联网金融区域差异化发展的逻辑与检验——路径依赖与政府干预视角[J].金融研究,2017(05):127-142.

[2]姚耀军.制度质量对外资银行进入的影响——基于腐败控制维度的研究[J].金融研究,2016(03):124-139.

[3]姚耀军,董钢锋.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缓解:金融发展水平重要抑或金融结构重要?-来自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金融研究,2015(04):14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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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姚耀军

排版编辑 | 青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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