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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二斌 | 法国旧制度时期的王家骑士团与王权

许二斌 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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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旧制度时期的王家骑士团与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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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国内第一篇针对法国王家骑士团的专题研究论文。文章以骑士团章程、成员名录等官方史料为依据,考察了法国王家骑士团的源流始末,分析了王家骑士团的组织规则及其落实情况,探讨了王家骑士团对加强王权的作用,从新的视角加深了对旧制度时期法国历史的认识。


作者简介

许二斌,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科、硕士毕业于吉林大学,博士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曾在牛津大学、普渡大学等国外名校做访问学者。兼任中国世界中世纪史学会与中国世界近代史学会常务理事,研究方向为欧洲军事-社会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各1项,教育部课题2项。在《世界历史》《史学理论研究》《世界民族》《国外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并出版《变动社会中的军事革命》等专著。


摘要:与中世纪的教会骑士团不同,法国旧制度时期的王家骑士团以平信徒为基本成员,但它们也不是现代的荣誉军团骑士团那样纯粹的荣誉组织。类似于兄弟会的特性不仅给王家骑士团成员带来一种精神上的归属感,也拉近了他们与国王之间的情感距离。王家骑士团能为其成员带来莫大的荣誉和有吸引力的物质奖励,并通过纳新过程中的宣誓和其他庆典仪式促进成员对国王的效忠,从而在国王与贵族精英之间、国王与杰出军官之间构建了一种恩庇关系,在事实上发挥了加强王权的作用。

关键词:法国;旧制度;王家骑士团;王权


旧制度时期,法国存在多个由国王建立并由国王或其代理人任团长的王家骑士团(ordre de chevalerie du roi),它们不仅存续至旧制度的终结,而且通过不断吸纳新成员保持着极大活力。在最近出版的一部专著中,英国学者卡亚尼将法国旧制度时期的王家骑士团称为“象征性机构(ceremonial institutions)”“荣誉体系(honours system)”。然而,与现代的荣誉军团骑士团(Ordre National de la Légion d’Honneur)不同,法国旧制度时期的王家骑士团不仅仅是一种荣誉体系,其在政治、军事领域发挥的作用也不只是“象征性”和“荣誉”那么简单。

由王家骑士团的官员或其他业余人士撰写的王家骑士团史书在18世纪就出现了。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前期,王家骑士团成员名录等史料文献被整理出版。20世纪70年代,法国王家骑士团开始真正进入西方史学研究视野。迄今为止,西方学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或致力于考察法国王家骑士团的兴衰过程、典礼仪式及规章制度,或侧重于分析王家骑士团成员的家庭出身和职业分布,或专注于研究王家骑士团的徽章与印章,而王家骑士团在处理国王与贵族、国王与军队的关系中发挥的加强王权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的研究。本文在借鉴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依据国王敕令、书信、骑士团章程、骑士团成员名录等史料,考察法国王家骑士团的源流始末,分析王家骑士团的组织规则及其落实情况,探讨王家骑士团对加强王权的作用,以深化对相关问题的认识。


一、法国王家骑士团的源流始末

在十字军东征期间,基督教世界诞生了许多由虔诚骑士组成的军事修会,这种服务于基督教圣战的军事修会就是骑士团,其中最著名的有圣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和条顿骑士团(亦称德意志骑士团)等,它们是中世纪修道精神与骑士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是一种兼具宗教性与军事性的组织,其成员同时具有骑士与修士两种身份。骑士团不仅积极参与十字军的军事行动,而且在为十字军筹措资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当时欧洲军事、外交乃至金融领域不可忽视的一种力量。历时两个世纪的十字军东征失败后,三大骑士团都把总部撤回欧洲。财富足以引起国王嫉妒的圣殿骑士团于1307年遭受法王菲利普四世与教皇教廷的联合打击,最终被解散。医院骑士团后来积极致力于抵抗奥斯曼土耳其的扩张。条顿骑士团通过在中欧地区的一系列征战建立了普鲁士公国。

骑士团并没有随着十字军东征的结束退出历史舞台。相反,在此以后欧洲出现了数量更多的骑士团。形成于12—13世纪的骑士团都是遵循西多会或本笃会规则的军事修会,都经过教廷的认可,须听从教廷的指导,故可称作教会骑士团。进入14世纪以后,欧洲开始出现世俗君主建立的以平信徒为基本成员的骑士团。1326年,匈牙利国王查理一世建立了圣乔治骑士团。1330年,卡斯提尔国王阿方索十一世建立了班德骑士团。1348年,英王爱德华三世建立了嘉德骑士团。

为了在与英王爱德华三世的斗争中不落下风,法国国王让二世(Jean II)于1351年创建了星辰骑士团(Ordre de l’étoile),其成员规模最初设定为18人,不久提高到100人,随后又提升至500人(实际规模大大突破了这一上限)。国王的意图是将法国贵族中最优秀的骑士聚集在自己周围,并从整体上提升法国骑士的军事品质,以避免重复克雷西战役的失败。在1356年的普瓦捷战役中,星辰骑士团的骑士们遵守了在战场上决不后退或逃跑的誓言,但他们的英勇表现未能挽回法军失败的命运。星辰骑士团大部分成员在这场战役中或者阵亡,或与国王一起成为俘虏。随后,这个骑士团迅速没落,毫无生气地存续至15世纪中期。

为了与勃艮第公爵鲁莽查理争夺法国几个大家族的支持,法王路易十一于1469年创建了圣米歇尔骑士团(Ordre de Saint-Michel)。圣米歇尔骑士团最初的章程完全照搬勃艮第公爵菲利普三世创建于1431的金羊毛骑士团(Ordre de la Toison d’Or)。初期的圣米歇尔骑士团成员包括国王、王子以及拥有公爵或伯爵爵位的大贵族。直到16世纪中期,其规模并未突破36人的上限。然而,在法国宗教战争期间,圣米歇尔骑士团成员数急剧增加,远远超出章程规定的上限,使其声誉大不如前。

鉴于圣米歇尔骑士团人数增多、声誉下降的情况,亨利三世于1578年创建了圣灵骑士团(Ordre et milice du Saint-Esprit),以接替早期的圣米歇尔骑士团担负的功能,但他并没有废除圣米歇尔骑士团。加入圣灵骑士团的骑士必须事先已加入圣米歇尔骑士团,因此他们兼有两个骑士团成员的身份,被称为“国王的骑士团(复数形式)骑士(chevaliers des ordres du roi)”。他们必须是天主教徒,需出具包括自身在内三代的贵族身份证明。从其诞生至最终被废除,圣灵骑士团始终保持100人左右的规模上限,是法国等级最高的一个骑士团。

1608年,法王亨利四世设立了卡梅尔山圣母骑士团(Ordre de Notre-Dame du Mont-Carmel),并将它与古老的教会骑士团耶路撒冷圣拉扎尔骑士团(Ordre de Saint-Lazare de Jérusalem)进行人员和财产方面的合并,以便将业已衰落的圣拉扎尔骑士团遍布法国各地的财产用于国王所希望的地方。借助于卡梅尔山圣母与耶路撒冷圣拉扎尔王家骑士团,路易十四曾将许多教会财产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军官,或抚恤伤残的军官。不过,这一做法遭到教会的强烈反对,在1693年不得不停止。

路易十四于1693年创建了圣路易骑士团(Ordre de Saint-Louis),用于嘉奖表现突出的军官。与前几个王家骑士团不同,圣路易骑士团不要求出具三代贵族身份证明,这个骑士团的成员中有许多新贵族,甚至有不少平民。圣路易骑士团的章程没有设定成员数的上限,但它只接纳天主教徒,而且必须是在陆军或海军服役十年以上的军官。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圣灵骑士团、圣米歇尔骑士团、卡梅尔山圣母与耶路撒冷圣拉扎尔王家骑士团以及圣路易骑士团均被法国政府废除。1816年波旁王朝复辟后,路易十八恢复了这四个王家骑士团。直到1830年,这些王家骑士团再一次被废除。


二、王家骑士团的组织规则

由于涉及星辰骑士团规章的档案文件没有保存下来,本文主要探讨圣米歇尔骑士团、圣灵骑士团、卡梅尔山圣母与耶路撒冷圣拉扎尔王家骑士团及圣路易骑士团的组织规则。


(一)圣米歇尔骑士团的组织规则


1469年颁布的章程规定,路易十一及后继的法国国王是圣米歇尔骑士团的团长(chef et souverain),设立四名官员协助团长管理骑士团各项事务,即掌印官(chancellier)、财务官(trésorier)、书记官(greffier)和传令官(héraut)。掌印官由拥有神学或教规学博士学位的大主教、主教等高级教士担任,他负责执掌骑士团的印章。如果没有得到骑士团团长的命令,以及六位骑士团成员到场签名,他不得在涉及任何一位骑士之荣誉的文件上盖章。掌印官还负责主持骑士团的教士会议(chapitre)、弥撒及其他重要活动。倘若有骑士被检举违背了骑士团章程,掌印官主持的教士会议负责进行问询、审理,并作出劝诫、惩罚等决定。财务官的职责是管理骑士团的资金和财务。财务官也负责保管骑士团的文件、珠宝、圣物及礼服等。在有重要活动时,财务官将礼服交给骑士使用,活动结束后收回,但骑士团官员的礼服由他们自己保管。书记官的主要职责是记录骑士团团长与骑士们值得称道的事迹,记录教士会议的内容,等等。若有犯错的骑士在教士会议中受到训诫、责罚,或拒不出席教士会议,均由书记官记录在案。传令官负责向骑士传达骑士团团长和官员的命令,并向团长和官员汇报骑士的情况。

1476年,路易十一在原章程基础上增加了31条新内容,包括设立一名总务官(prévt)。总务官负责监督骑士团骑士的行为,对违反章程的骑士加以提醒,并报给书记官进行记录。根据1476年增订版章程,掌印官每年的酬金是800里弗,总务官与财务官各600里弗,书记官的年薪为400里弗,而传令官的年薪为200里弗。

与同时代其他世俗骑士团一样,圣米歇尔骑士团具有类似于兄弟会(confrérie)的一些特征。中世纪晚期兴起的世俗骑士团与兄弟会都是主要由平信徒构成又具有强烈宗教色彩的组织,每个世俗骑士团或兄弟会都有各自的守护圣徒,并以宗教虔敬的方式追求道德完美,都强调成员间兄弟般的友爱与互助,但二者是不同的社会组织,兄弟会是民间自发形成的,世俗骑士团则由君主或大贵族设立。圣米歇尔骑士团的骑士在章程中被称为兄弟和伙伴(frères et compaignons)。在骑士团章程的前言,路易十一将这一组织称为“骑士团兼骑士兄弟会(ordre et fraternité de chevalerie)”。在指定了首批15名骑士以后,路易十一在增选新骑士时,逐一征询了现有成员的意见,这是遵循兄弟会纳新的一种做法。按照章程,在骑士团接纳新成员的仪式中,国王要给他带上骑士团徽章,对他说“骑士团接纳你为新的伙伴……”,然后国王和其他骑士要亲吻他,以表明对他“永恒的爱”。当骑士团成员死亡时,其他成员都应交一笔钱给财务官,用于为死者灵魂祈祷进行的弥撒。骑士团成员在国外旅行或效力于外国君主时,如果碰到本骑士团的骑士被该国关押,应竭力营救。如果外国君主拒绝释放本骑士团的骑士,骑士团成员不应再为该君主效力。由此可见,成员之间兄弟般的友爱和互助,至少在规则层面是骑士团创建者希望达成的目标之一。

骑士团成员之间的兄弟友爱和伙伴关系并不意味着其地位完全平等。旧制度时期是一个人们把地位排序看得无比重要的时代。为了减少骑士团成员之间因地位排序而引起的纷争,圣米歇尔骑士团以古代传说中彼此平等的“圆桌骑士”为榜样,试图在骑士之间构建一种相对平等的关系。骑士团章程规定,在教堂或餐桌的座次,在被提到名字时的顺序,以及在其他涉及地位排序的情况下,除了皇帝、国王或公爵这类身份极为贵重的骑士,其余骑士不论血统、领主权、职位、财富及势力如何,都按照加入骑士团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同一天加入者不止一人,则其中年长者排在前。在实践中,以加入骑士团的时间先后结合年龄的排序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骑士之间因地位排序而起的纷争。


(二)圣灵骑士团的组织规则


根据1578年颁布的章程,法国国王是圣灵骑士团的团长(chef souverain et grand maître),国王不可以将这一头衔让给他人。圣灵骑士团的成员都是由国王挑选的。在接纳新成员之前,骑士团现有成员要对国王提名的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除团长外,圣灵骑士团成员包括三种人:第一种是加入该骑士团的高级教士,即教士会议成员;第二种是该骑士团的官员;第三种是该骑士团其余的骑士(commandeur)。

圣灵骑士团的教士会议成员包括法国境内的8位高级教士。章程规定这8位高级教士中的4人应为红衣主教,另外4人为大主教、主教或其他高级教士。这8位高级教士兼有圣灵骑士团骑士身份,他们需要出具包括自身在内三代的贵族出身证明。专为王室提供宗教服务的法兰西大神父(grand aumnier de France)也被列为圣灵骑士团的教士会议成员,但他不需要出具贵族出身证明。教士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对骑士团纳新对象的宗教信仰、身世、年龄和道德品行进行审议,听取关于骑士团成员过错的汇报并进行处罚,等等。

圣灵骑士团的官员包括掌印官、总务官、财务官、书记官、传令官和庶务官(huissier),其中前四种官员兼有骑士团骑士身份,后两种则是单纯受雇为骑士团工作的人员。掌印官执掌圣灵骑士团的印章,按国王的指示对骑士团进行管理,负责主持骑士团接纳新成员的仪式。掌印官是圣灵骑士团最重要的官员,年薪为1000埃居。总务官负责监督骑士团成员是否违反骑士团章程,对情节轻微的违规者进行提醒,并将情节严重的报给书记官进行登记,以便向教士会议汇报。总务官还负责安排庆典仪式中各人的座位。总务官的年薪是750埃居。财务官负责处理骑士团的一切财务问题,年薪也是750埃居。书记官的年薪是500埃居,其主要职责是起草骑士团的文件和记录教士会议的内容。传令官主要负责记录骑士团成员的纹章,以及向骑士团成员传达命令,其年薪为400埃居。庶务官的职责是协助操办骑士团的庆典仪式,年薪为312埃居。


(三)卡梅尔山圣母与耶路撒冷圣拉扎尔王家骑士团的组织规则


不同于法国另外几个王家骑士团,卡梅尔山圣母与耶路撒冷圣拉扎尔王家骑士团的章程是由教廷制定的。因为亨利四世设立卡梅尔山圣母王家骑士团的目的在于,通过它接管隶属于教会的耶路撒冷圣拉扎尔骑士团在法国的财产,所以设立卡梅尔山圣母骑士团需要得到教廷的支持。1608年,教皇保罗五世批准了法王亨利四世关于创立卡梅尔山圣母王家骑士团的请求,并为之制定了章程。合并后的卡梅尔山圣母与耶路撒冷圣拉扎尔王家骑士团沿用了这一章程。这个章程与另外几个王家骑士团的章程相比显得极为简略,其中只提到两种官员:其一是代表法国国王对骑士团进行全面管理的团长(grand-maître);其二是负责财务问题的财务官。章程规定:该骑士团的骑士将按照教皇或法国国王的命令与天主教的敌人作战;在没有团长同意的情况下,他们不得为法国国王以外的人打仗,否则将面临被开除的惩罚。


(四)圣路易骑士团的组织规则


1693年颁布的圣路易骑士团章程规定,法国国王是该骑士团的团长(chef souverain grand-maître)。除法国国王和王太子外,圣路易骑士团的成员分为三个层级:大十字勋位(grand croix)、高等骑士勋位(commandeur)和骑士勋位(chevalier)。根据章程,高等骑士的人数应为大十字人数的三倍,而骑士的人数又多于高等骑士。在举行典礼或全员大会时,国王、王太子及已加入骑士团的其他王子身后第一行是陆海军主要军官的位置。大十字的位置在高等骑士之前,高等骑士在骑士之前。大十字与大十字之间,高等骑士与高等骑士之间,骑士与骑士之间,则按加入圣路易骑士团的时间先后排序。那些兼有圣灵骑士团勋位的人,则比单纯的圣路易骑士团成员排在前面。

圣路易骑士团有三位受雇佣进行工作的事务性官员,即财务官、书记官和庶务官,其中财务官的年薪是4000里弗,书记官的年薪是3000里弗,庶务官的年薪是1400里弗。不过,该骑士团组织规则中独具特色的是它强调成员的自治管理。在每年举行的全员大会上,骑士团成员以投票方式选出2名大十字、4名高等骑士和6名骑士,由他们负责接下来一年圣路易骑士团的管理工作。在全员大会上,上一年度被选出来负责管理骑士团的大十字、高等骑士和骑士要向出席大会的全体成员汇报工作。

通过比较上述几个王家骑士团的组织规则可以发现,骑士团成员的关系由相对平等向分层变化的趋势。诞生于15世纪后期的圣米歇尔骑士团,力求在骑士之间构建一种相对平等的关系,按加入骑士团的时间排座次,以淡化血统、职位、财富和势力等因素造成的差异。诞生于16世纪后期的圣灵骑士团,虽然在骑士之间依然遵循彼此平等的原则,但该骑士团成员中有8位高级教士,他们的礼服、徽章及其在骑士团的权能和地位都不同于其他骑士。诞生于17世纪末的圣路易骑士团,则将全体成员划分为服色、徽章、地位和待遇(年金数量)完全不同的三个层级,并且该骑士团不要求成员出具三代贵族身份的证明。这些变化固然反映了圣米歇尔骑士团和圣灵骑士团以世袭大贵族为基本成员,而圣路易骑士团成员来自更广的阶层范围这一事实,同时也体现了15—17世纪法国社会正在发生的变化——基于个人才能、财富、职位等因素的人际差异越来越重要,部分取代了出身血统的重要性。


三、王家骑士团对加强王权的作用

绝对主义王权的形成、维护及其走向瓦解是旧制度时期法国历史最重要的主线之一,学界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极其丰富,但很少关注王家骑士团对加强王权的作用。以下从笼络贵族精英、笼络与激励军队等角度对这一问题加以探讨。


(一)笼络贵族精英


路易十一统治时期是法国绝对主义王权形成过程的一个重要阶段。尽管查理七世的军事改革使法国赢得了百年战争的胜利,恢复了国内和平,从而提高了王室的威望,但1461年路易十一继位时,勃艮第公爵、布列塔尼公爵和安茹公爵等大贵族仍然是足以挑战国王权威的力量。勃艮第公爵统治的众多领地中包括佛兰德尔这样欧洲最富庶的地区。安茹家族统治的安茹、迈讷(Maine)、洛林、普罗旺斯等领地将法国王室的领地夹在中间。在实力与财富方面,这些大家族单独就可以与国王竞争。对王权更为不利的是,为谋求更大的独立性,这些实力雄厚的大贵族往往联合起来对抗国王。1465年,由勃艮第的鲁莽查理、布列塔尼公爵、波旁公爵等心怀不满的大贵族组成的公益同盟(Ligue du Bien Public)发动了公开的反叛。在这样的环境下,要扩张王权是相当难的。不过,路易十一有两个可以依赖的有利条件:第一,作为国王,他是所有大贵族的封君;第二,他精于政治算计。为了对付联合起来的大贵族,路易十一采取的策略是:尽可能拉拢一部分对手,先分化,再逐个击破。在这一过程中,路易创建了圣米歇尔骑士团,并将其作为笼络大贵族的工具。

圣米歇尔骑士团之所以能起到笼络大贵族的作用,有几方面的原因。第一,圣米歇尔骑士团代表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根据骑士团章程的描述,圣米歇尔骑士团成员都是“英勇的、审慎的,具有巨大的功勋和值得称赞的美德”。作为一种至高荣誉的象征,在公共庆典中佩戴骑士团徽章,身着骑士团礼服,让圣米歇尔骑士团骑士尽显尊荣,使他们感觉自己与其他大贵族有所不同。第二,设立初期的圣米歇尔骑士团是由地位高贵的社会精英组成的一个小团体,类似于兄弟会的共同体特性不仅给骑士团成员带来一种精神上的归属感,也拉近了他们与骑士团团长(国王)之间的情感距离。第三,尽管包括国王在内的骑士团成员之间存在一种兄弟般的关系,但骑士团也强调骑士为国王尽忠的义务。根据章程,加入骑士团的骑士应当对骑士团团长抱有“完全且真实的爱”,不仅不能做有损于国王的事,而且有义务为保卫教会、国家、国王和公共利益战斗。至高荣誉的奖励、兄弟般的友爱、为骑士团团长(国王)尽忠的宣誓……这些东西在国王与加入骑士团的大贵族之间,平添了封君封臣关系之外的一种新纽带。

圣米歇尔骑士团成立时,路易十一选定的首批15名骑士中,至少有4人曾参加1465年的公益同盟叛乱:国王的弟弟吉耶纳公爵查理·德·法兰西、波旁公爵让二世、圣-波勒(Saint-Pol)伯爵路易·德·卢森堡,以及曾担任鲁西荣总督的塔内吉·杜·夏特尔(Tanneguy du Chatel)。查理·德·法兰西不仅参加了公益同盟,而且还在1468年加入了勃艮第公爵和布列塔尼公爵对抗国王的一个新联盟。对路易十一来说,这个弟弟是需要防范的对象。但路易十分清楚,勃艮第公爵鲁莽查理才是最可怕的对手。为了在与鲁莽查理的斗争中把查理·德·法兰西争取到自己的阵营,路易十一将他列为圣米歇尔骑士团首批骑士的第一名。当勃艮第公爵邀请查理·德·法兰西加入金羊毛骑士团时,路易十一急忙派人去提醒后者,圣路易骑士团成员不能再加入其他君主领导的骑士团。波旁公爵让二世被列为圣米歇尔骑士的第二名,因为其实力雄厚,也是国王极力争取的对象。塔内吉·杜·夏特尔在公益同盟对抗国王的战争中负责指挥布列塔尼公爵的部队,后来转到国王军中效力,直至1477年战死疆场。圣-波勒伯爵在公益同盟战争中是鲁莽查理的先锋部队指挥官,后来被路易十一任命为法兰西陆军统帅(grand connétable de France),但此人还在暗中反对国王,最后被处死。可见骑士团的笼络作用不是在每位骑士团成员身上都有效。

路易十一也曾邀请布列塔尼公爵弗朗索瓦二世加入圣米歇尔骑士团,但遭到公爵拒绝。公爵给出的理由是他与骑士团的一些成员有私仇,实际上是他不想因加入国王的骑士团丧失自己的独立性。既然布列塔尼公爵拒绝被笼络,路易十一便邀请布列塔尼公爵手下的大贵族加入圣米歇尔骑士团,以达到削弱对手的目的。1472年加入圣米歇尔骑士团的四位骑士中,有两位来自在布列塔尼地位显赫的罗昂家族,即让·德·罗昂(Jean de Rohan)和皮埃尔·德·罗昂(Pierre de Rohan)。路易十一还试图将布列塔尼公爵最重要的封臣让·杜·邦(Jean du Pont)拉拢过来,已经为其准备好圣米歇尔骑士团徽章、骑士团章程副本和宣誓稿,但后者最终没有加入。对于勃艮第公爵鲁莽查理,路易十一没有尝试邀请他加入圣米歇尔骑士团,而是通过一系列外交运作,间接挑动了勃艮第与瑞士之间的冲突,最终导致勃艮第公国的覆灭。在统治法国的二十余年中(1461—1483年),路易十一不仅挫败了大贵族谋求更大独立性的企图,还将鲁西荣、塞尔达尼、普罗旺斯、勃艮第、安茹、阿图瓦等众多领地收归王室,大大增强了王权的力量,可以说在王权与贵族割据势力的斗争中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在查理八世(1483—1498年在位)、路易十二(1498—1515年在位)及弗朗索瓦一世(1515—1547年在位)时期,圣米歇尔骑士团发挥着它在路易十一时期同样的作用。然而,在宗教战争期间,亨利二世以后的几位国王把圣米歇尔骑士团徽章当作对贵族显示恩宠的手段随意使用,骑士团纳新人数越来越多,而且不征询现有骑士的意见。至此,圣米歇尔骑士团已经不是一个类似于兄弟会的共同体,基本上蜕变为一个纯粹的荣誉组织,所以博尔顿说它变成了一个“假骑士团(pseudo-order)”。在圣米歇尔骑士团声誉下降以后,其原来的功能被新创建的圣灵骑士团接替。

亨利三世颁布的圣灵骑士团章程不仅要求骑士为保卫教会、国家和国王效力,而且强调骑士团成员间兄弟般的友爱关系。在其两百余年的历史上,圣灵骑士团的成员主要是由两类人构成的:其中小部分是外国君主或外国君主的子嗣,他们作为法王的盟友加入圣灵骑士团,是强化彼此友好关系的一种方法;其余的圣灵骑士基本是法国的上层贵族。1578年12月31日,圣灵骑士团成立时举行了8位高级教士和27位骑士的纳新仪式。这27位骑士包括2位亲王、4位公爵、5位侯爵、7位伯爵,27人中有5位法兰西世卿(pair de France)。即便到了1830年,在圣灵骑士团最后一次纳新时册封的9位骑士中,有1位亲王,3位侯爵,其余5位是伯爵,9人中有7位法兰西世卿。事实上,圣灵骑士团从诞生到最终被废除一直保持着类似于兄弟会的共同体性质,并且始终作为国王与贵族精英之间的一种纽带发挥着作用。


(二)笼络与激励军队


法国第一个王家骑士团星辰骑士团就是为适应百年战争中的军事需求而设立的,后来出现的几个王家骑士团也在不同程度上具有军事方面的价值。

一是王家骑士团把法国军队中重要的军官吸纳为成员,在国王与军官之间建立了一层私人关系的联结,增强了国王对军队的掌控力。查理七世创建于1445年的敕令骑兵队(compagnies d'ordonnance)是中世纪以来法国第一支常备军,每支敕令骑兵队由大约100名根据身材、勇气和作战技能等条件精心挑选的骑士组成。凭借这支部队,法国人赶走了占领法国领土的英军,结束了百年战争。在1469年圣米歇尔骑士团成立时接纳的15位骑士中,有12人是各敕令骑兵队的指挥官。通过这种方式,路易十一将当时法国最具战斗力的部队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

圣灵骑士团成立时接纳的27名骑士中,有9人是陆海军高级指挥官,他们是:陆军元帅(maréchal de France)兼海军元帅(amiral de France)沃诺海·德·萨瓦(Honorat de Savoye)、陆军元帅阿瑟斯·德·柯西(Arthus de Cossé)、百人贵族王家骑兵卫队(Cent gentilshommes da la maison du roi)队长马雷尼斯伯爵安东尼、陆军元帅沙托鲁伯爵让·奥蒙、陆军元帅兼海军大将(général des galères de France)阿尔贝·德·贡迪、炮兵总指挥(grand matre de l’artillerie de France)安东尼·德·艾特雷、瑞士百人卫队队长布莱恩伯爵查理-罗伯特、炮兵总指挥菲力贝尔·德·拉·古契、步兵总指挥(colonel général de l'infanterie de France)菲利普·斯特罗齐(Philippe Strozzi)。这个名单基本囊括了当时法国各精锐部队的指挥官。

卡梅尔山圣母王家骑士团与耶路撒冷圣拉扎尔骑士团合并后的第一任团长菲尔贝·德·内雷夫唐(Philbert de Nereftang)侯爵是一个步兵团的指挥官(mestre de camp)。大多数时候,卡梅尔山圣母与耶路撒冷圣拉扎尔王家骑士团的成员以教士、修士和王室官员居多,也包含一些中下级军官。在路易十四的战争大臣弗朗索瓦·米歇尔·勒·泰利耶代表国王管理该骑士团期间(1673—1691年),尤其是1681年以后的十年中,该骑士团纳新人数陡增,而且绝大部分新成员是各兵种的军官。尽管这一现象持续时间不长,而且加入该骑士团的主要是中下层军官,但对加强国王与军队之间的联结还是发挥了一定作用。

圣路易骑士团的成员包括上至元帅下至少尉各个层级的军官。然而,这个骑士团并不像另外几个王家骑士团那样强调成员间的友爱与互助,而是强调成员的上下等级差别,并且由于该骑士团成员数量众多,章程规定每年召开一次的全员大会难以落实,本应国王亲自主持的纳新仪式在1703年以后总是由他人代劳。这些因素削弱了圣路易骑士团成员与国王之间的私人联结。但这种联结还是真实存在的。与另外几个王家骑士团一样,圣路易骑士团成员需要宣誓忠诚于国王,并竭尽全力捍卫国王的荣耀、权威和权利,未经国王允许不得离开法国军队去为外国君主效力。

二是王家骑士团带来的荣誉和物质奖励起到了激励军人为国王尽忠的作用。如前所述,圣灵骑士团和早期的圣米歇尔骑士团可以给成员带来至高无上的荣誉。尽管圣路易骑士团的等级略低一些,但也是一种有巨大吸引力的崇高荣誉。1746年,在完成一次传奇式的军事行动后,一名中士被直接提拔为副官助理(aide-major),并被封为圣路易骑士。在元帅向他宣读国王封他为圣路易骑士的敕书后,这位受嘉奖者激动地请求道:“元帅先生,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再为我读一遍吧!”当元帅第二次宣读敕书时,这名欣喜若狂的军人竟忘乎所以地拍打元帅的肩膀。1776年出版的一本书这样描述圣路易骑士在公众眼中的地位:“礼敬圣路易骑士的情况随处可见;人们以与他们交往为荣;美丽的女子希望与他们相伴;在公共仪式中,所有通道都将在他们面前敞开。”为了打击僭用圣路易骑士团徽章的行为,路易十五在1749年颁布了一道敕令,规定如果军官或贵族僭用圣路易骑士团徽章,将被剥夺军官职位,并处以20年监禁的刑罚;如果擅自佩戴圣路易骑士团徽章的人不是军官或贵族,将被罚终身在划桨船上服苦役。法国战争部1785年的一份审判档案显示,确有一名中尉因僭用圣路易骑士团徽章被剥夺军官职位,并受到20年监禁的惩处。对僭用者惩罚之严厉,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圣路易骑士这种荣誉的分量。

圣路易骑士团成立时,路易十四从其掌握的财产和收益中捐出每年30万里弗的固定收益,用于为圣路易骑士团成员发放年金,具体分配方案如下:8名大十字每人6000里弗,共4.8万里弗;8名高等骑士每人4000里弗,共3.2万里弗;其余16名高等骑士每人3000里弗,共4.8万里弗;24名骑士每人2000里弗,共4.8万里弗;另外24名骑士每人1500里弗,共3.6万里弗;另外48名骑士每人1000里弗,共4.8万里弗;另外32名骑士每人800里弗,共2.56万里弗;8400里弗作为财务官、书记官和庶务官的薪酬。以下信息有助于理解这些年金的实际价值:1713年,普通步兵每天的军饷为5苏6德涅,约合每年200里弗;1714年,一名龙骑兵中尉退役时政府给他的年金是200里弗;1727年,1法斤(约合490克)面包的价格是1苏,1法斤肉的价格是3苏。骑士团的年金是终身享有的(除非违反骑士团章程而被开除),这对军官们退役后的生活是一种保障,骑士团带来的物质奖励对旧制度时期的军官们是有吸引力的。


四、结语

法国旧制度时期的王家骑士团都有成文的规章条例、固定的纳新程序、神圣的典礼仪式和专门的管理人员,是一种能在政治、军事领域发挥实际作用的组织。王家骑士团不仅是一种荣誉体系,而且是一种类似于兄弟会的互助团体,这种特性拉近了王家骑士团成员与国王之间的情感距离。在传统封君封臣关系逐渐瓦解的时代环境下,旧制度时期的王家骑士团能带给成员莫大的荣誉和有吸引力的物质奖励,并通过纳新过程中的宣誓和其他庆典仪式促进成员对国王的效忠,从而在国王与贵族精英之间、国王与杰出军官之间构建一种恩庇关系。旧制度时期王家骑士团的组织规则体现了加强王权的意图,并且在实践中确实发挥了这样的作用。不过,王权的不断加强及其对公民社会的挤压最终促使法国大革命的爆发,王家骑士团与王权一道在大革命中崩解,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重建,在1830年的七月革命中双双退出历史舞台。

就其本质而言,法国旧制度时期的王家骑士团既不同于中世纪的教会骑士团,也不同于现代的荣誉军团骑士团。中世纪的教会骑士团在本质上是具有军事性质的宗教修会,旧制度时期的王家骑士团是以平信徒为基本成员又有强烈宗教色彩的组织,现代法国的荣誉军团骑士团则是纯粹的荣誉勋位团。实际上,这些不同时代不同性质的“骑士团”之间存在前后相继的历史联系——旧制度时期的王家骑士团继承了中世纪教会骑士团的一部分特征,又扬弃了它的一部分特征,现代法国的荣誉军团骑士团对旧制度时期的王家骑士团亦复如此。从中世纪的“修会”到如今的“勋位团”,“骑士团(ordre)”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从十足宗教性过渡到毫无宗教性的流变,这与法国社会在此期间经历的变化是相称的。


原文刊发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4期《史学研究》专栏,第161—172页。因篇幅问题,注释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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