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税务

其他

什么是开具金额总额度、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和剩余可用额度?

什么是开具金额总额度、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和剩余可用额度?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包括: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以下发票的上限总金额:数电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以及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以下发票的上限总金额:纸质普票纸质专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以下简称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普票)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纳税人首次使用数电票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该纳税人的当月发票可开具金额上限额度。剩余可用额度是指在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扣除已使用额度。其中,已使用额度包括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金额,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领用份数和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存在多种不同版式的发票应分别计算并求和)。推荐阅读📢
2023年5月3日
其他

个体工商户符合减半征收政策条件,在一季度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优惠政策吗?

个体工商户符合减半征收政策条件,请问在一季度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优惠政策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第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推荐阅读📢
2023年4月13日
其他

享受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的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享受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的减免税额如何计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2023年4月11日
其他

细则来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明确(附解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023年1月10日
其他

两部门发文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023年1月10日
其他

海口的纳税人缴费人,您想要的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集成版)来了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海口税务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帮助您更方便的操作使用电子税务局,我们为您送上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集成版)。第一步:长按扫码第二步:点击“查看”第三步:点击下载,并通过“文件传输助手”发送至电脑第四步:在电脑打开后用CTRL+F搜索您想要的功能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技术咨询热线:4000912366推荐阅读📢
2022年8月14日
其他

如何判断纳税人2022年度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担任主讲人,对2022年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进行详细讲解,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享受政策。今天我们来学习:如何判断纳税人2022年度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22年8月1日
其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如何享受?这篇文章告诉你

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出台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后,税务总局围绕创新创业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梳理了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今天带你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22年8月1日
其他

《印花税法》7月1日开始施行,速来了解!

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能否使用?编辑设计:海口税务来源:海南税务
2022年7月3日
其他

2022年7月14日起,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环节涉税事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对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注销环节涉税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6月30日
其他

海口市纳税人都在问的留抵退税热点问题!(第二期)

01我公司为房地产企业,不是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吗?答:若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022年5月7日
其他

海口市纳税人都在问的留底退税热点问题!(第一期)

01我公司是符合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条件的小型企业,请问什么时间可以申请存量留抵税额?答: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中: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财政部
2022年5月5日
其他

一件事一次办——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今年,海口市税务局连续第9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今天,正式推出便民春风行动之“一件事一次办”,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从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参照“一件事”操作指引,即可实现关联业务一次办结。服务原则采取首办责任制,即由首位接洽的税务人员,必须对纳税人所办理的事项负责到底。限时办结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办结。资料不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补充齐全,无需再次预约取号,直接找到首位接洽人进行办理。一、什么是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答:您在办理业务时,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登记为税务局金三系统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其他办税人员,但您并非该身份,则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厅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二、如果您是法定代表人如何进行解除关联关系?答:您需要先前往工商部门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后凭工商变更信息前往前往办税厅预约综合服务号进行办理。三、如果您是财务负责人或其他办税人员如何进行解除关联关系?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码上办操作指引:先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海南税务码上办”小程序的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后按要求进行登录。
2022年5月2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其他

组图l这个四月,海口税务与你在这里相遇

多媒体展播”优秀税收影视作品推介活动。海口市税务系统积极响应,全面发动,利用多个平台进行广泛展播,让税收宣传点亮城市,形成了一道生动靓丽的税收宣传风景线。↓↓↓
2022年4月30日
其他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范围是什么?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担任主讲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进行详细讲解,方便广大纳税人进一步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范围是什么?我们一起来学习↓根据《财政部
2022年4月25日
其他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具体如何操作?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担任主讲人,对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进行详细讲解,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享受政策。今天我们来学习: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具体如何操作?
2022年4月24日
其他

制造业中型企业如何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2日
其他

纳税人能同时适用留抵退税政策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吗?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担任主讲人,对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进行详细讲解,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享受政策。今天我们来学习:纳税人能同时适用留抵退税政策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吗?
2022年4月22日
其他

一件事一次办——税务注销

今年,海口市税务局连续第9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今天,正式推出便民春风行动之“一件事一次办”,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从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参照“一件事”操作指引,即可实现关联业务一次办结。服务原则采取首办责任制,即由首位接洽的税务人员,必须对纳税人所办理的事项负责到底。限时办结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办结。资料不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补充齐全,无需再次预约取号,直接找到首位接洽人进行办理。*【前置条件】
2022年4月9日
其他

一件事一次办——行政事业单位代开发票

今年,海口市税务局连续第9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今天,正式推出便民春风行动之“一件事一次办”,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从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参照“一件事”操作指引,即可实现关联业务一次办结。服务原则采取首办责任制,即由首位接洽的税务人员,必须对纳税人所办理的事项负责到底。限时办结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办结。资料不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补充齐全,无需再次预约取号,直接找到首位接洽人进行办理。具体说明如下:情况一:由行政事业单位受托办理汇总代开【办理方法】线下:关注“海口税务”公众号-椰城办税-预约办税-预约综合号办理(全市通办)
2022年4月9日
其他

一件事一次办——税务注销

今年,海口市税务局连续第9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今天,正式推出便民春风行动之“一件事一次办”,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从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参照“一件事”操作指引,即可实现关联业务一次办结。服务原则采取首办责任制,即由首位接洽的税务人员,必须对纳税人所办理的事项负责到底。限时办结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办结。资料不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补充齐全,无需再次预约取号,直接找到首位接洽人进行办理。*【前置条件】
2022年4月8日
其他

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倡议

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能否使用?编辑设计:海口税务来源:海口税务
2022年4月5日
其他

不超过100万如何计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热点问答看这里→

平时已足额缴纳个税,为啥还要进行个税年度汇算?视频解读来了↓编辑设计:海口税务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2日
其他

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能否使用?

问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能否使用?答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推荐阅读📢
2022年3月22日
其他

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的,如何享受税费缓缴政策?

一是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为非制造业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供制造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超过50%的说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后期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行业信息更正。
2022年3月22日
其他

请您留意,纳税人学堂将延期开展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经过2月18日-2月21日期间的投票打榜,本月“打榜上课”精品课程票选最高结果为《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解读与案例精解》,授课教师为中税网(海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朱舟。接最新疫情防控通知,海口市税务局暂无法按期开展集中式的线下培训,预计将于3月初开展本期课程的线上直播与问答,届时,海口市税务局将再次通过短信告知已报名的纳税人、缴费人关于课程的具体开课时间、线上链接、参与方式。为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同时,通过意见征集,海口市税务局将在下期“打榜上课”精品课程推出纳税人、缴费人期待开讲的个税汇算清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同步开展线下授课和线上直播。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您的非常满意是我们不断前进的动力!一、投票打榜结果:1.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解读与案例精解,朱舟,得票率53%2.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解读与财税政策精讲,中税网(海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朱舟,得票率47%二、投票打榜时间:2月18日-2月21日(已完成打榜)三、公布打榜结果:2月22日(已公布)四、正式开课时间:延期至3月初五、具体开课方式:线上直播与问答
2022年2月23日
其他

平时已足额缴纳个税,为啥还要进行个税年度汇算?视频解读来了↓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不少纳税人有疑问:2021年我每个月都足额缴纳了个税,为啥还要进行年度汇算?“中国税务”(抖音号:zgsw)为您解读,点击视频查看↓了解更多税费知识关注“中国税务”抖音号方法一:抖音搜索“中国税务”找到官方账号↓↓↓方法二:保存下方的二维码打开抖音搜索页扫一扫↓↓↓推荐阅读📢
2022年2月23日
其他

三步走!教您在个税APP上预约办理2021个税年度汇算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提升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
2022年2月23日
其他

延续实施部分个税优惠政策,一文了解!

税务总局2019年第35号公告执行;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股权激励Part
2022年2月7日
其他

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一图了解2022年“春风行动”有啥新举措?

必须是住院费用才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吗?编辑设计:海口税务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2月7日
其他

@海口纳税人,您专属的征纳互动平台上线啦!!!

您专属的征纳互动平台上线啦!!!为充分发挥征纳互动平台信息数据集成、互动沟通高效、消息推送精准等优势,我们建立了海南省税务局征纳互动智能服务平台,操作指引如下:操作指引我们将对原有的税企微信群进行迁移,请您尽快进行信息登记,以便我们能够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服务。征纳互动智能服务平台六大主要功能亮点及价值1.涉税通知快速直达申报提醒、缴款提醒、文书送达提醒等涉税信息第一时间直达纳税人。新媒体、通知公告、税务新闻等资讯及时知晓。2.大厅预约无需等待纳税人在平台首页使用“大厅预约”,在线了解办税服务厅的等候人数,自主选择办税场所,提交预约办税申请,实现大厅预约等。让涉税业务办理更便捷,时间更节省。3.智能咨询7*24小时纳税人通过平台可随时随地以文字、语音的方式在线进行涉税问题咨询,“智能咨询机器人”可以24小时全天候为您提供涉税咨询解答服务。4.实名办税方便快捷纳税人可以通过征纳互动智能服务平台,在微信移动端进行实名采集及验证,功能模块的集成,助力纳税人通过统一的渠道实现办税实名化。5.税务学堂专业及时税务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在线直播课,您能与主讲老师、学员实时互动,交流学习心得,并对课程进行评价。直播预告、往期直播内容回放,让您不错过每一节精彩课程。此外,视频课、线下课,助您成为业务小能手。6.企业互助即时高效纳税人可以在群聊中与其他纳税人互帮互助。群内配置智能咨询机器人,纳税人可随时随地在群内咨询涉税问题,以及与其他纳税人互动交流。推荐阅读📢
2022年2月6日
其他

必须是住院费用才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吗?

问必须是住院费用才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吗?答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也就是说,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满足上述条件即可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不考察纳税人是否住院治疗。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
2022年1月12日
其他

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如何计算?举例告诉你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以下简称《公告》)。
2022年1月12日
其他

修订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启用新报表

关于2021年度年终决算暂停对外办理缴税(费)业务的温馨提示编辑设计:海口税务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1月12日
其他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这些问题请留意

2021年已进入倒计时,新的一年即将到来。对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来说,一年一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马上就要开始了。今天小编梳理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相关要点,快来一起学习吧~1.什么是经营所得?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2.取得经营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答: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3.经营所得申报期限是什么?答: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4.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在哪儿缴?怎么缴?答: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取得多处经营所得——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但要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5.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渠道有哪些?答:(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注意只能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3)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6.经营所得汇算请缴使用哪些申报表?答: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适用表单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推荐阅读📢
2021年12月29日
其他

关于2021年度年终决算暂停对外办理缴税(费)业务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年终决算暂停对外办理缴税(费)业务的温馨提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2021年国库年终决算工作事项的安排,为做好我省2021年税收收入年终决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将于2021年12月31日00:0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00时暂停对外办理与缴税(费)相关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暂停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一)涉税业务2021年12月31日00:0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00时,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办理所有缴税(费)业务;电子税务局(含网上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缴税(费)功能暂停服务。(二)社保费业务由税务部门负责办理的各用人单位社保费业务,在2021年12月31日00:0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00时期间暂停办理。(三)非税收入业务对税务机关负责办理的非税收入业务,在2021年12月31日00:0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00时期间暂停办理。二、业务办理恢复时间2022年1月1日00:00时起,全省各类办税服务场所恢复对外办理各项缴税(费)业务,电子税务局(含网上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缴税(费)功能同步对外开放。三、注意事项(一)请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提前办理社保费缴纳、非税缴纳、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不动产交易、其他个人不动产出租缴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涉税(费)事项,避免因决算日暂停办理业务造成影响。(二)请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各办税服务厅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影响,对于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2021年12月23日推荐阅读📢
2021年12月29日
其他

1分钟了解:享受缓缴税费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年销售额如何确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推荐阅读📢
2021年12月29日
其他

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享受了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现购买第二套房还能享受此项扣除吗?

问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享受了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现购买第二套房还能享受此项扣除吗?答不可以,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推荐阅读📢
2021年12月13日
其他

@海口纳税人,您专属的征纳互动平台上线啦!!!

您专属的征纳互动平台上线啦!!!为充分发挥征纳互动平台信息数据集成、互动沟通高效、消息推送精准等优势,我们建立了海南省税务局征纳互动智能服务平台,操作指引如下:操作指引我们将对原有的税企微信群进行迁移,请您尽快进行信息登记,以便我们能够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服务。征纳互动智能服务平台六大主要功能亮点及价值1.涉税通知快速直达申报提醒、缴款提醒、文书送达提醒等涉税信息第一时间直达纳税人。新媒体、通知公告、税务新闻等资讯及时知晓。2.大厅预约无需等待纳税人在平台首页使用“大厅预约”,在线了解办税服务厅的等候人数,自主选择办税场所,提交预约办税申请,实现大厅预约等。让涉税业务办理更便捷,时间更节省。3.智能咨询7*24小时纳税人通过平台可随时随地以文字、语音的方式在线进行涉税问题咨询,“智能咨询机器人”可以24小时全天候为您提供涉税咨询解答服务。4.实名办税方便快捷纳税人可以通过征纳互动智能服务平台,在微信移动端进行实名采集及验证,功能模块的集成,助力纳税人通过统一的渠道实现办税实名化。5.税务学堂专业及时税务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在线直播课,您能与主讲老师、学员实时互动,交流学习心得,并对课程进行评价。直播预告、往期直播内容回放,让您不错过每一节精彩课程。此外,视频课、线下课,助您成为业务小能手。6.企业互助即时高效纳税人可以在群聊中与其他纳税人互帮互助。群内配置智能咨询机器人,纳税人可随时随地在群内咨询涉税问题,以及与其他纳税人互动交流。推荐阅读📢
2021年12月13日
其他

扩散周知!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

我公司出租住房收入均可以减按1.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编辑设计:海口税务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13日
其他

海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线上缴费服务指南

我公司出租住房收入均可以减按1.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编辑设计:海口税务来源:海南税务
2021年11月23日
其他

增值税电子专票——开票方四问

我公司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前需要办理哪些业务?电子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用数量是如何确定的?需要用什么软件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是否免费?如果我公司发现当月开具的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金额填错了,是否可以作废重开?点击下方视频,为您答疑解惑~推荐阅读📢
2021年11月23日
其他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12月31日结束,逾期不能补缴!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12月31日结束逾期不能补缴!“温馨提示:2022年度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时间:12月31日今年没缴城乡居民医保,明年还能补缴吗?来看看小椰税官和海口龙华区仁里村村民小唐的聊天小唐小椰税官你好,城乡居民医保在今年什么时候可以缴费呢?你好唐哥,今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是9月1日到12月31日,缴的是明年2022年度的保费。小椰税官小唐那要是错过了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还能补缴吗?普通人群是不可以补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小椰税官小唐好的,我明白了,我们普通人群一定要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正常享受明年的医保待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于12月31日结束。在规定时间未按时缴费的,不能补缴,不能享受明年的医保待遇。推荐阅读📢
2021年11月15日
其他

购物季来了,这些涉税小知识应了解~~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已经结束,“双十一”返场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双十二”的活动也已经在路上。购物季囤货季,消费者在买买买时,商家在卖卖卖时,应该了解一些与此相关的涉税小知识,小编已为您梳理,快一起学习吧~~推荐阅读📢
2021年11月15日
其他

税务讲堂开讲啦!权威解读《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

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生产、批发、零售全流程的发票使用行为,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共同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张卫担任主讲的最新一期税务讲堂围绕《办法》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2021年11月15日
其他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要点请收好

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能否使用?编辑设计:海口税务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11月11日
其他

关于全省上线自然人房屋租赁发票代开及车船税业务办理功能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全省上线自然人房屋租赁发票代开及车船税业务办理功能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
2021年11月8日
其他

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能否使用?

问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能否使用?答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推荐阅读📢
2021年11月8日
其他

不想到厅,快来“码上办”,开启直达税务的“任意门”

自9月起在海口市税务局、儋州市税务局、琼海市税务局试点上线“码上办”微信小程序,实现“不见面就能帮您办”。操作流程进入“码上办”微信小程序
2021年11月8日
其他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可缓缴!具体包括哪些企业?哪几个税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近日,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