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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何以幸福:自我决定理论下的三条路径

杨春江、刘金梦 工商管理学者之家 2023-02-02

编者按:随着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当前影响人们幸福的因素已经不仅仅是由物质生活所决定的。经济发展越快,非物质因素对幸福的影响就越大。生活幸福感作为人们对生活的主观整体评价与体验,充分说明了我们不能仅从客观因素去考虑生活幸福感,更应该从主观视角上去探讨生活幸福感的成因。现有的研究多局限于从特定角度去解读幸福成因,往往强调某一类因素的影响效果,而生活幸福感的形成可能受到多重路径的影响,燕山大学杨春江教授等人从多路径解读生活幸福感的形成过程,并基于自我决定理论构建了由工作价值观、社会支持以及分配公平影响生活幸福感的整合模型,对理论发展以及生活实践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孔子曰: “富与贵, 是人所欲也”(《论语·里仁》)和“修己以敬”(《论语·宪问》), “有朋自远方来, 不亦说乎? ”(《论语·学而》)和“德不孤, 必有邻”(《论语·尧曰》), 又强调“由道而富, 由义而富”和“民无信不立”(《论语·里仁》)。可见, 早在2000多年前, 儒家思想就认为生活幸福感(Life Well-being)的获得和评价不是抽象意义上的纯粹“德性之福”, 而是一个自我学习、追求价值、与朋友交往以及合理逐利和建立社会规则的过程。

古希腊的传统伦理学也不乏对幸福感及其成因的探寻。苏格拉底的著名命题“美德即知识”, 认为幸福是追求知识与美德的终极目的。现代实证主义的研究越来越多的认为, 幸福感是建立在“品质生活”之上的“令人愉悦”的主观感受。


现实工作和生活中的人们,在追求自我价值、参与群体互动和感知社会角色的过程中体验着幸福。因此,生活幸福感是源于人们对个体、群体和社会的评价体验。自我决定理论强调满足人的自主、胜任和关系三类基本需求,与未能满足三类基本需求相比,满足的人群会倾向于具有更高水平的幸福感。因此,我们以自我决定理论为基础,整合人们对个体、群体和社会的三类感知并形成了一个多路径框架,揭开了影响生活幸福感的面纱。

工作价值观、工作满意与生活幸福感


对个人而言, 工作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作场”中的属性、角色、成果、归属、交往和报偿等一并影响着其对工作状态和自我价值的感知与评价以及自主需求的满足程度。工作价值观, 是员工所追求的与工作有关的目标的表述, 是个体的内在需要及其从事活动时所追求的工作特质或属性。个人追求的工作目标和价值等自主需求, 可能不仅会对工作态度和绩效产生影响, 还会扩展到对整个生活的认知与评价。因此,我们将工作价值观作为个体层面的关键影响因素纳入研究模型。


工作满意是指个体因工作成就感或促进其价值实现而产生的愉悦的情感状态,个体的工作满意与其工作价值观密切相关。如果能从工作本身获取快乐,则其满意度就比较高,进而也能显著提升生活幸福感。满意的员工会更加关注工作, 富有成效和创造性, 不易出现沮丧、焦虑和工作倦怠等负向情感, 更加感恩、乐观和充满希望, 并有益于保持身心的健康状态, 促进生活幸福感的获得。

社会支持、主观社会地位与生活幸福感


人际互动是社会生活的基本模式, 由此形成的社会网络能够确立和维持着人们的社会身份, 满足人们关系需求的实现, 帮助社会成员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和服务、信息与新的社会接触, 这种社会支持满足成员间爱与被爱的需要, 通过心理宽慰和物质资源, 从主客观上帮助人们更好的应对压力, 降低压力事件的负面影响, 消减负面情绪、缓解紧张和压力、提供解决问题所需的信息与建议等, 从而提升对生活质量的整体感知。因此, 我们将社会支持作为群体层面的关键影响因素纳入研究模型。


个体受到许多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帮助后, 自身感知到的社会地位会有所提升, 体验到自尊和成就感, 占有和分配各种资源特权, 以及更易获得信任、赞同、重视、认同和领导权。社会支持所传递的依赖和关系需求有利于建立社会关系, 并掌握与之相应的知识、价值观和情感, 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和幸福感。总之, 社会支持会强化人们在社会自我和群体归属上的主观社会地位认知, 促进个体关系需要的心理满足, 进而提升对自我状态和生活品质的评价。

分配公平、消极情感与生活幸福感


古今中外, 社会公平都是人类追求的崇高理想, 转型期的中国社会, 虽然社会经济在新发展理念下全面深化改革,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但中国社会与民众对社会公平更为敏感,特别是生活质量、消费水平、收入福利等经济要素分配的公允性更受关注。源于社会对照, 人们通过与他人(如同事、朋友等)、行业内基准收入或自己过去收入的对比, 形成社会地位的主观判断。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思维下, 由社会分配不公的感知结果无法满足个人胜任需求的实现, 会产生无力感、无法胜任感等消极情绪, 也会对人的态度和行为产生深刻影响, 影响着总体生活评价。基于此, 将分配公平作为社会层面的重要影响因素纳入研究模型中。


消极情感是人们体验到的不利于继续工作和生活的不快乐情绪,通常表现为忧愁、悲伤、愤怒、焦虑、痛苦等。具体而言, 如果个体认为社会分配有失公平时, 这一消极刺激会加剧个体的因果知觉, 导致其对事件的控制性降低,不能满足个人所需的最基本的胜任需求, 从而会唤起他/她的消极情感。在内在动机和胜任感缺失的情况下, 个体更倾向于对自我和社会环境产生消极评价, 影响生活幸福感的获得。

我们的发现


本研究以中山大学2014年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开展的中国劳动力状态调查数据为样本,调查对象为15-64周岁的家庭劳动力成员,研究样本覆盖了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城乡区域。最终保留有效样本共计4630人, 其中, 男性2388人, 占51.58%, 户口性质是农业户口的有2245人, 占48.49%, 绝大部分是已婚人口, 占82.91%。

 

分析结果表明,工作价值观正向影响生活幸福感,工作满意在这一路径中起中介作用;社会支持正向影响生活幸福感,主观社会地位在这一路径中起中介作用;分配公平正向影响生活幸福感,消极情感在这一路径中起中介作用。

研究意义与启示


本研究通过探讨个体、群体以及社会方面影响生活幸福感的因素及其形成机制,深化和拓展了对生活幸福感的成因与机理的理解;运用自我决定理论来解释人们生活幸福感的成因,丰富了从社会分层理论、社会心理学等理论来解读幸福感成因的理论基础;根据自我决定理论的三类需求,建立了三条形成路径,跳出了传统上从单一路径去解释幸福感形成机制的局限,能够更完整更全面地解读生活幸福感的心理成因;样本来源于全国性调查数据,具有普遍性和推广意义。


我们的研究结果对生活具有以下一些现实指导意义:


从个体层面来看,更有利于国家政策的调整,保证人们的就业率,降低失业率,提高工作满意度,进而提升人们的幸福感受。在工作场所, 企业要做到能够了解员工的内心需要, 有针对性地激励员工, 增加工作的丰富性, 提高福利, 从而提升生活幸福感。

从群体层面来看,政府和社会应加强认识,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我国传统文化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等优秀文化成分的指引作用, 以及现代社会互帮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 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使人们感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支持,来提升人们的幸福感受;


从社会层面来看,分配不公平会给人们带来较强的消极情感体验。本文数据中, 有近一半的样本(46%)认为收入分配是公平的, 但也仍然存在近五分之一的被调查者认为分配不公。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重点关注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构建基于技能和可替代性的人才流动和报偿体系, 推进分配制度和原则的公平合理,来提升人们的幸福感受。

注:本文改编自:杨春江, 杨彤, 赵新元, 李朋波. 生活何以幸福?基于中国城乡居民劳动力动态调查的多路径解读.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9, 36(2): 118-133

作者简介

杨春江,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组织行为学与人力资源管理;


刘金梦,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编辑|爱跑的月半子

排版|刘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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