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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怪相之“席间无酒话不响”(三)

刘军等 工商管理学者之家 2023-02-02

【编者按】从上回的分析可以看到,职场酒文化在带来积极效应的同时,更产生了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当我们以研究的态度来看待这样一种职场现象时,知道其正负效应更需要我们明确该以何种姿态予以应对并合理规避其潜在的消极效应。这或许也是本系列文章探讨职场酒文化的初心。本文中,中国人民大学刘军教授等将为我们进一步解析,职场人应该如何有效应对这一职场怪相,尽可能抑制这种不良的酒文化习气。

随着中国几千年酒文化的沿袭演变而生的一种职场风气,“喝酒谈生意、酒场谈视察”几乎已经融入现代社会,甚至成为一种职场管理手段,要撼动酒场文化的根基显然已经不是那么容易了。但是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怪象所带来的危害将会超乎我们的预期、拖慢整个社会健康发展的进程。那么究竟如何才能消除这种不良的酒文化习气呢?


每片雪花都有责任


“喝酒伤自己身,醉酒伤家人心”,职场酒文化对个人健康和家庭幸福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每个人都深知过量酒精对身体的伤害,甚至对酒场应酬也是深恶痛绝,但为了所谓人情面子、业绩达标,大部分人依旧是选择了随波逐流。


“雪崩时,每一片雪花都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如果每个人都痛恨却不愿意出声,那么不良的酒场习气永远不可能改变。我们不妨尝试从自身开始抵制这种不良的酒场习气。

首先要改变的就是“以多为荣”的酒桌标准。喝酒谈生意未尝不可,但并不一定要以“把人灌倒”为目的,真正从他人身体健康着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杜绝一味灌酒的行为,他人也会感受到这份关怀,这比喝多少酒都显得更有诚意;在酒桌上,劝酒不可取,特别是近年来在酒局上,由于同饮者劝酒灌酒,而发生的意外确实不少;部分情节严重,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案件,劝酒者更需承担法律责任;此外虚假的敬酒也是没有必要的,言谈举止端庄大方,遵守既定的敬酒礼仪,以礼为先、酒为辅,表达出尊重和敬意即可,“无休止的敬酒”也可以在你这里停止。


很多人都忽略了自己在净化“职场酒文化”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但“社会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喧嚣,而是好人的沉默”,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很有可能会影响一台酒桌,进而带动你身边的人。君子之交淡如水,喝酒点到为止就好,我们这些小“雪花”也可以将“蝴蝶效应”转化成好的影响。


溯源遏止、阳光下运行


“公款吃喝”的问题一直是一颗社会毒瘤,甚至与贪污腐败相挂钩,侵害人民的利益。多年来,为了遏制公款吃喝,国家制定过很多详细的规章和标准,几十个“红头文件”三令五申,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从严查处、通报曝光。2009年,浙江一卫生院院长傅平洪被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刑,引人注目的是,他用公款吃喝的44万元也被全额认定为贪污款,这项判决被认为是中国首次将公款吃喝入罪。


可是即使如此,依旧是“你禁你的令,我行我的(酒)令”。仍然有很多官员认为“公款吃喝不能算犯罪,最多是违纪行为”,且心存侥幸心理,自以为无人知晓,可以“瞒天过海”,导致类似的事件频频上演。甚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江苏还通报了响水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沈爱东等人违规公款聚餐并饮酒。

那么“公款吃喝”的源头到底在哪儿?在“公款”,也就是“账目”上。账目上明文列着“公务接待费”这一栏,不就是在暗示可以公款吃喝吗?曾经有人大代表提议修改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但怎样才算挥霍浪费,这里的过度的界线就难以规定,总还会有人钻空子。


所以,可行的是从制度上废除“公务接待费”这一科目,让人无缝可钻,不签字、不批钱,同时加强财务上的审批管理,才能从源头上杜绝“公款吃喝”。“公款吃喝”一日不绝,其中涉及到的利益关系等可以钻空子的猫腻之处便难以堵住,酒依旧会在其中起着架桥链接的作用。


此外,公务接待、公款吃喝本身就是一种政务活动行为,公务接待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条例的标准。公款吃喝中有没有超标准、铺张浪费等现象,理应成为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这样可以促使少数地方、部门和党员干部的大吃大喝行为在“阳光”下自觉收敛。


绩效考评改变风向标


企业的公关接待也是酒文化的一大重要组成部分,很多企业一味地以跑单多少、签合同多少来衡量员工能力,作为加薪提酬的砝码,导致公关人员几乎是“舍命陪君子”,连连应酬。另一方面,公关接待费也是蹭蹭地上涨,成为一笔不小的开支。同时,很多职员为了晋升请上级喝酒吃饭的事情也不罕见。所以从企业来看,不良的考核体系久而久之必然会导致众多问题,改革人力资源考核标准是一项势在必行的任务。

人力资源的考核应该是德、能、勤、绩四项内容的综合考评,而非只由取得的业绩来进行单项的衡量。单凭公关人员“陪酒签单”也不是一个正规企业健康发展的长久之计。


签合同应该凭借的是公司的能力,而不只是公关人员的喝酒能力;考核人员凭借的是员工的整体素质,而非酒桌上的酒量大小。利用适当的衡量手段,建立合理的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将考核标准和结果透明化、公开化、公正化,才能对消除不良习气起到重要的引导性作用。


同时,我们应将重点放在中小企业。因为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考核标准更缺乏规范性,也就给酒文化和有心人士更大的漏洞钻。


社会齐心净化酒习气


酒文化归根结底还是在社会这个大熔炉里锻炼而成的,要打击这种习气,消除其不良影响,整个社会必然要为之付出相应的努力。


首先是加大宣传教育。虽然听起来有点大而空,但是铺天盖地的横幅标语和公益广告对于人们还是有必要的警示作用的。喝酒伤身每个人都知道,但并不一定真正具体了解过量酒精究竟是怎样作用和危害人体机能的。由此,可以考虑用公益广告普及酒精的真实危害,用真实的案例和警示标语宣传提醒,例如“真正好朋友,开车不劝酒”、“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特别是在一些对喝酒感情比较深、酒文化更为盛行的地区,要尤其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大力提倡“文明经商”而不是“酒桌经济”,增加警示标语,反复强化印象,从思想上来引导人们的行为。尤其是要向下一代灌输酒文化的危害,让这种不良的酒文化在一代一代的传承中渐渐消失殆尽。


第二是增加酒类消费税。不少喝酒的人就是因为可以报销,不用自己掏腰包而大喝特喝。所以,可以将酒类消费税加之于消费者身上,向消费者直接征收酒类消费税,报销费用里应该不包括消费税。这样,即使那些公务喝酒的人也需要自己掏腰包了,喝酒自然就不会那么爽快了。

第三是对“醉驾”的严格管制。这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其实职场酒文化最重要的影响之一就是酒后驾车,其危害是非常重大且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尤其是近几年,醉酒驾驶问题逐渐成为公众焦点,开始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所以交通部门开始严厉打击查处酒驾,而这些打击是具有非常迅速、明显的效果的。特别是“四个一律”的规定,即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

第四是执行“连坐”制度。“同桌劝驾驶人饮酒,或同车明知驾驶人酒后驾车不及时主动劝阻制止的,也要受处罚”,“将通报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予以内部处理,情节严重的媒体公开曝光并追究连带责任。”这一系列对酒后驾车的严厉惩处很大程度上撼动了“酒桌文化”。


如果出现事故,连劝酒的人也要承担责任,报销的单位企业也要株连,这种“连坐”制度确实有不小的警示意味。虽然看起来交通管制对酒文化是一个间接的影响,但其效果之显著我们可能身边都有体会,“丈夫的应酬少了,喝酒少了”应该是很多家庭在严打酒驾时期的直接体会。同时严打后的数据显示,因酒后驾驶导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4.5%、38%,由这个数据我们也可以间接想到,饭局上杯筹交错的情形必然也不那么常见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连坐”制度可以说是对抗“职场酒文化”的一大有力武器。因此,我们也寄希望于未来能出现类似的有效措施,可以减少“职场酒文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酒,是一种神奇的液体。自其产生之日,多少迁客骚人以酒为伴,用尽华丽辞藻来形容“金浆”、“琬液”、“琼苏”等;也有多少得意失意之人沉湎其中,耗尽毕生年华。它是美好的,又是可怖的。


在当今的中国职场中,酒也扮演着一个神奇的角色。它成了人际关系的“润滑剂”和说话办事的“壮胆剂”。俗话说“无酒不成席”,夸张点说,哪怕没有菜也不能缺了酒。

职场酒文化的现象“怪”,但也有其渊源,有其利弊。觥筹交错的酒桌之上,也许并不是喝酒那么简单,更有着职场的勾心斗角、商场的尔虞我诈,也有官场的权力角逐。毫无以为,职场酒文化现象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尽力避免或消除其带来的一些不良影响和危害,文明经商、清白做官、优雅饮酒,不要让中国几千年传承的酒文化和礼理念,沦落成职场、商场、官场“怪”现象的牺牲品。


作者简介

刘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特别感谢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袁艺玮,以及岑晓君、陈丝语、邓玉婷、耿琛、何欣、刘冲、刘凡、全娇娜等对本系列的贡献。


编辑|爱跑的月半子

排版|何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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